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河南省将对省内所有散葬烈士墓进行迁移、整合、修缮,并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这项工作要在2013年10月1日前完成。
河南省民政厅厅长杨云表示,由于年代久远和战争年代客观条件的限制,一部分烈士墓散葬在乡间地头、荒坡野岭,条件简陋;有的甚至完全消失,无人管理和祭奠。不对纪念设施及时加以抢救保护,这些宝贵的红色资源将不复存在。
为此,河南省民政厅决定,在2013年10月1日前完成所有散葬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基本建立起长效管理保护机制。
河南省要求,对辖区内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单位和未列入县级以上管理保护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展开摸底调查。对散葬烈士姓名、性别、籍贯、牺牲前所在单位及职务、牺牲时间、牺牲地点、牺牲战役或战斗、简要事迹等情况进行普查,对每一位烈士的基本情况逐一核对,确保每一位烈士都有一份翔实的档案材料。
由于抢救保护工程涉及散葬烈士遗骨的迁移安葬等敏感环节,各级民政部门将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建议和烈属的意愿,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尤其是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地点的选择,要有利于烈士褒扬工作的开展,便于人民群众瞻仰,方便烈士亲属祭奠。 (记者王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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