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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哈租族”:消费方式因租赁改变

2011年05月04日 09:1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武昌雄楚大街一家医药公司上班的郭小姐,大学毕业1年多了,手头没什么积蓄,又不好意思向家里伸手要,可日常生活用品必不可少,她只好进行租用。

  于是,郭小姐租房后,又开始租用电器和家具。慢慢地,旅游时租用相机,出差时租用职业装,无聊时租用宠物……

  不知不觉中,郭小姐成为“哈租族”。“这样一来,搬家就方便了。”她打趣地说。

  昨日,记者了解到,租赁已成为年轻一族的时尚生活方式。旅游没车子、婚礼没伴娘、会场没器材……咋办?不要紧,这些都能租到!

  记者还了解到,一些经济环境较好、生活较殷实的市民也加入了“哈租族”。家住汉口马场角的胡女士,有一套100余平方米的住房,为保持家里的新鲜感,每隔一年,她就从网上租一些不同的家具和摆饰,将房子装饰一新。

  胡女士介绍,她的朋友结婚时,连伴郎伴娘都是“租”的,这样既省了大红包,又不用过多照顾。“其实,‘租’,也是一种低碳生活方式,更是一种理财方式。”她说。

  网络租赁仍属法律空白

  昨日,记者查询发现,网上的专业租赁店数以百计。“租客”决定租赁后,需缴纳一定押金和租金;有的租赁店可直接送货,有的需面议详情。

  记者联系到武汉一家出租婴儿睡床的租赁店店主黄小姐。她介绍,她在汉口江汉路有门店,今年初,她挑出一些质量较好、价格较高的滞销品,在网上开店,一个月能接下10多单生意。顾客多是一些年轻父母。

  但记者在随机走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并不想轻易尝试“租生活”。因为,如果弄坏了租赁品,责任难以认定。买东西有发票收据,质量有保证,租来的东西就不好说了。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继涛认为,“哈租”是一把双刃剑,能给消费者提供便利,使资源物尽其用;但年轻人消费有“从众”心理,容易因为赶潮流而影响自身的价值观。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戈仁锋律师提醒,目前,我国租赁机制尚不完善,诚信机制有待提高,网络租赁仍属法律空白,尝试网上“租生活”的消费者,最好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界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权。

  链接

  “哈租”即英文“hire”的音译,“哈租族”是一个新兴群体,他们认为“买不如租”,其租用生活已从原来的租房、租车向更广阔的领域扩展。楚天都市报 (记者揭明玥 实习生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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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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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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