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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铜锣湾”夜总会涉黑介入拆迁案38人受审

2011年05月20日 15: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贵阳5月20日电 (宋睿)日前,贵阳市轰动一时的“铜锣湾”夜总会涉黑案,连续两天在贵阳市小河区143厂礼堂内公开审理,38名被告出庭受审。公诉人小河区检察院指控38名被告涉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第一被告的铜锣湾夜总会总经理陈啟荣,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和逃税罪共计7项罪名。

  贵阳铜锣湾夜总会曾是贵阳市名噪一时的娱乐场所。2009年11月27日,贵阳市贵乌南路发生暴力强拆事件,铜锣湾夜总会副总经理李小平、张甲荣率众人租赁10辆面包车,手持撬棍和封口胶等作案工具,分9个行动组和1个机动组赶到拆迁现场,采取凌晨突袭、暴力破门的方式,撬开“钉子户”的房门,迅速将熟睡的13名群众强行拽上面包车后丢弃在蟠桃宫、小关桥等地。与此同时,还将9户居民的房屋夷为平地,导致他们损失达23万余元。

  事后警方查明:2002年,贵州博宇房开公司获得贵阳市贵乌南路的一地块开发权,因拆迁受阻,直到2009年仍未开工。其间,铜锣湾夜总会总经理陈啟荣的贵州宸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博宇房开注入资金5000万元,从而获得该楼盘30%的股份。为尽快解决“钉子户”,博宇房开负责人单晓捷找到了“铜锣湾”商议,决定由铜锣湾夜总会出面“解决”。于是,在2009年11月27日,涉案人员李小平、张甲荣、邓小亮(铜锣湾夜总会保安部经理)、王祖礼(铜锣湾保安部主管)及田尚志(博宇房开拆迁公司负责人)等人带领铜锣湾夜总会保安对贵乌南路的拆迁户进行暴力强拆。“铜锣湾”涉黑案由此浮出水面。2010年1月13日晚9时,一向主宰贵阳夜生活的铜锣湾夜总会辉煌的灯光熄灭。

  2011年5月17日,贵阳市公审铜锣湾夜总会涉黑案。上午9点15分,公诉方开始宣读起诉书。其间,由于宣读时间过长,押解涉案人员的警察换了一轮岗。直到10点17分,起诉书才宣读完毕。经两天的庭审,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28名被告的“涉黑”罪名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法庭将组成合议庭进行评判后,择日宣判。

  据了解,第一被告陈啟荣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经商,最初只是一个炸油条的小贩,之后又开了面馆。八十年代,开始在贵阳王家巷等地以及遵义做百货生意,随后又在当时贵阳有名的“第一市场”做服装生意。

  1995年5月,陈啟荣与他人共同出资,在贵阳市云岩区环城北路开设了贵阳山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之后,又在环城北路先后开设懋盟轩茶楼、懋盟池浴室。

  2000年3月,陈啟荣收购了他人在贵阳山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将该公司更名为贵阳宸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任法人代表。

  通过一系列公司的成立和股权变更,到2007年12月,形成了以贵州宸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挂名公司,以铜锣湾夜总会、亿邦公司为主要经济实体,陈啟荣占有绝大多数股份,股东成员均由其家族成员组成的经济实体。

  另一被告李小平,昔日曾是刑警,2005年开始担任铜锣湾夜总会的副总经理。其辩护律师告诉记者,准备对李小平涉嫌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组织卖淫罪作无罪辩护,对涉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作罪轻辩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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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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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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