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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女子因流产后未获补偿向工商部门求助

2011年07月19日 04:14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本报讯(通讯员 徐永峰 实习生 吴雪丽 记者 马辉) 洪山工商分局接到我市首起代孕投诉,昨日,代孕妈妈邓一兰(化名)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邓一兰说,她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后来因夫妻感情逐渐有了裂痕,去年开始闹离婚。由于收入微薄,她开始上网查询生财之道。得知代孕收入不菲时,邓一兰决定从赤壁来武汉,替人代孕。

  去年9月,邓一兰按照中国东方代孕网上的广告,找到位于鲁磨路联峰大厦1410号的“武汉东方百年服务公司”。公司面试后觉得她条件不错,立即同意给她找需求方。去年12月,公司说南京有对夫妇,希望通过试管代孕。在公司安排下,她去南京与对方见了面。对方对她的相貌、身高,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后,同意让她代孕。此后,邓一兰先到武汉一家医院进行了试管受孕,并怀上一对双胞胎。

  受孕成功后,她如履薄冰,小心谨慎,并多次到医院体检,为了保胎,她每天都要打黄体酮的针,吃补佳乐等保胎药。但怀孕百日后,还是出现了流产征兆。因南京的夫妇觉得用药太多,对胎儿成长不利,坚持不让她再多吃药保胎。

  今年5月23日,第一个胎儿流产,导致她大出血;第二个胎儿次日也夭折,她为此共住院17天。邓一兰说,按照约定,她代孕成功可拿到10万元;如果中途流产,代孕3个月,公司也应该给她3万元补偿费。可当她问公司索要补偿时,公司却说雇主没给钱,要她到南京去要。公司还派人与她一起到南京要钱。南京的夫妇认为,他们已按规定每月支付了房租2500元、保姆费1800元以及管理费2000元等等,已花去数万元,不可能再给代孕妈妈补偿金。最后,雇主还打 110报警……

  邓一兰透露,她跟两个代孕妈妈一起住在公司安排的一套三室一厅内,每月给2000元的生活费。

  邓一兰从南京回汉后,公司不再提供住宿。她无奈之下,最后向工商部门求助。昨日,工商人员根据邓一兰的举报,来到武汉东方百年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员工看到工商人员来检查,马上将大门关闭。工商人员和记者在门外守候近两个小时,公司大门始终紧闭,将执法人员拒之门外。

  因该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工商人员决定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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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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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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