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房东怕出事强行撵走83岁老太 称驱逐是对其负责

2011年11月21日 09:5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只因怕出事二手房东强行撵走王老太 老人无奈离去时只说了一句话:“谁不会老去?”

  来莞一个多月的83岁王老太,最终还是走了。她有些不舍,“东莞天气暖和,江西那边很冷了”。正是因为东莞的冬天不冷,张莹(化名)才请奶奶来这住。但嫌王老太年纪大,二手房东李先生执意要把王老太赶走,“她这么大年纪了,要出现什么意外,我怎么承担得起?”李先生接受本报采访时称,“不是我狠心,而是老太年纪太大,一旦出现意外,警察会第一时间找我麻烦,我赔不起。”张莹曾向李先生写了“出现意外也不追究李先生责任”的保证书,但李先生还是要赶走王老太。走时,王老太很生气,只说了一句话:“谁不会老去?”

  事件:

  房东不准83岁老奶奶入住

  10月6日,在东莞旭尔发鞋业技术有限公司上班的张莹,将83岁的奶奶王老太从江西老家接到厚街,并在厚街汀山广场大道一栋出租屋的407号房里住下。房子是东莞旭尔发鞋业技术有限公司为员工租下的。张莹说,因老家天气冷,她希望奶奶在这边过冬并帮她带小孩。

  10月22日,二手房东李先生发现张莹的奶奶和她住在一起后,硬是要赶她的奶奶走,说“奶奶年纪大,容易出意外,一旦出事他将负法律责任。”

  对此,张莹很不解,“年纪大怎么就不能住?难道年轻人就不出意外吗?但二手房东还是接二连三敲我家的门,看到我奶奶在,就叫我奶奶早点走。”为此,张莹和李先生多次争吵。

  无奈之下,张莹给二手房东写了保证书,“保证不会发生什么事,一旦出什么意外,也不要李先生负什么责任。”但李先生不依不饶,硬是要张莹所在的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开保证书,同时要盖公司的公章。

  张莹说,公司并不反对她的家人和她一起居住。但是二手房东多次赶老人走的行为,让王老太很生气,前天,王老太离开东莞时,只撂下一句话:“谁不会老去?”

  二手房东:

  难免会出意外,驱逐也是对她负责

  昨日,记者找到二手房东李先生。李先生承认驱赶老人一事,但他同时陈述了自身的苦衷,“老奶奶这么大年纪了,要出什么意外,我怎么承担得起?”李先生称,不是自己狠心,而是王老太年纪太大,走路都不稳,再加上带一个小孩,一旦老人出了意外,警察肯定会第一时间找他麻烦,他赔不起。李先生强调,如果来住的是四五十岁的人,他肯定不会拒绝。

  对于张莹出具的“承诺不因意外而追究房东责任”的保证书,李先生说,其实赶老人走,也是对老人和她的亲属负责。“毕竟,没事的时候,大家都没问题,一旦出事就说不清了。”李先生说,房子是张莹所在的公司租下的,但公司不愿盖公章让自己免责的证明。此外,公司在租赁时也明确,“只能给公司的员工住,不能让其他人住进来。”

  对李先生的说法,张莹表示,奶奶尽管已经83岁,但身体很好,经常和她一起散步,能走一个多小时,爬上爬下都没问题。“公司也没有反对我家人入住,毕竟要带小孩,即使请保姆也是很正常的居住行为,何况是家人。”张莹说。

  律师说法

  房客亲友入住并无不妥,房东无权驱逐

  “不让老人住,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表示,租住出租屋的年轻人,也有可能会出意外,关键是事故的发生是不是房东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房东提供的出租屋设施(热水器的安放是否合格、抽风机抽风功能是否正常,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未检修而导致的事故等)是否合法,只有涉及房东的因素,才可能让房东担责。

  “二手房东驱赶老人,租户完全可以去起诉他。”唐律师同时建议,房东或二手房东应该为租住人员购买租住人员意外伤害险,投保费用每人每年才10元,这样即使遭遇意外,一般情况下,也不需要房东另行掏钱。(韦星)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社会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