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妹妹未婚先孕让姐姐代领结婚证 最终以离婚收场

2012年06月05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6月5日电(裴葭嘏 孙红芳 朱晓颖)为了避人口舌,未婚先孕的妹妹做出了荒唐事,竟然委托自己的姐姐代领结婚证。最近,这个妹妹与因与对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因“人证不一致”遭到民政局拒绝。江苏省盐城市盐都法院5日公布,该院调解了这样一起离奇的离婚案件。

  2006年,张莉与丁辉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的交往,情窦初开的两人偷尝了“禁果”。不久,张莉怀孕了,眼看肚子一天天隆起,才不得不将真相告诉父母。父母在惊讶气愤之余,赶紧张罗着两人的婚事,但挺着大肚子领结婚证总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于是,家人想出了“金点子”,分别委托张莉的姐姐和丁辉的哥哥用张莉与丁辉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证。

  瞬间的激情并不能带来长久的爱情,张莉与丁辉结婚后一直磕磕绊绊吵闹不断。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在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时,工作人员发现结婚证上的照片与双方长相出入较大,经过询问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工作人员要求双方的哥哥姐姐到场才肯发放离婚证。可张莉的姐姐已于两年前去世,这对“冤家夫妻”因不能领取离婚证多次在民政局闹事,无果后两人起诉法院要求离婚。

  盐城市盐都法院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并先后走访了双方当事人的左邻右舍,确认了上述事实,同意为双方出具离婚调解书,至此,一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婚案终于平息了。

  该案法官认为,婚姻不是儿戏,夫妻双方摆脱了因冲动产生的婚姻枷锁,但他们的孩子却成为了永远的受害者。婚姻必须要建立在两人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婚后生活更需要双方用心去经营,这样才能拥有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文中人物为化名)(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