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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ATM机取款后忘拔卡 后面3人默契取走1万元

2012年08月21日 10:01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一男子在胡家庙一银行 ATM 机上插卡取钱,在他取钱的过程中,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于是他边接电话边取钱,忘记拔卡打着电话就走了。

  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办

  市民李先生:不是自己的绝对不要,做人最要紧的是守住道德底线,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市民王女士:我会选择报警。

  市民刘先生:我会取款的,毕竟是忘记在 ATM 机里面的,又不是我偷的,先取了再说。

  新闻提示

  8月8日23点28分52秒,25岁的男子王林(化名),来到胡家庙十字某银行,在该行 ATM 机上插卡取钱,在取钱的过程中,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于是王林边接电话边取钱,23点29分26秒,王林取走2000元后忘记拔卡,打着电话就离开了。随后,排在他身后的三男子依次很“默契”地取走该卡一万元。

  当日23点34分,一女子和一男子发现取款机里有一张银行卡,正好失主前来找卡,就急忙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昨天通过媒体公布监控,督促取款者尽快投案自首,并希望群众指认举报。

  三男子排队取走他人卡里的钱

  当日23点29分57秒,排在王林后边的一穿灰色T恤的男子插卡时,发现插不进去,一看里边有一张卡,该男子就直接输入2000元,取走现金;23点32分49秒,一穿深灰色T恤的男子感觉前面男子取款有异常,遂问:“你没有插卡怎么就能够取出2000元?”穿灰色T恤的男子看了看后面的男子顺口说道:“我也不知道,一按2000元就出来了。”

  随后该男子也从王林卡中取走了2000元。排在穿深灰色T恤男子后面的一个穿着粉红色T恤的男子见状后,就和他霸着 ATM 机,商量把钱全部取走,两个人轮换着取走卡里面的8000元。23点33分零5秒,二人匆匆离去。

  忘记拔卡是因为取钱时接了个电话

  当日23点34分,一女子和一男子在取款时发现, ATM 机上自动吐出几张取款回执单,并发现取款机里有一张银行卡,准备报警时,失主匆匆跑了过来,一看回执单发现是自己的卡,就急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公安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民警王保成和赵旭东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询问情况。

  昨日下午4点多,家住咸阳市泾阳县的王林告诉记者:“当天晚上我取款时,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在取完2000元后,就急忙打的走了。走到半路上的时候,我的手机上接连收到5条短信息,告知在银行取款1万元,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去找朋友,忘记了拔银行卡,我就火速让出租车司机调头朝回走。等我赶到取钱的地方时,正好看见 ATM 机吐出来的取款回执单,还有一个女子在拨打报警电话……”

  昨天下午4点半,当王林在胡家庙派出所看完整个银行监控录像后,深有感触地说:“我就想不通,大家都在排队取钱,我取完钱后忘记拔卡,而后面几个男子好像配合得很默契,依次取钱。而排在几个男子后面的女子,面对插在 ATM 机上的银行卡,首先选择了报警,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警方公布监控希望取款者尽快自首

  昨日下午5点多,胡家庙派出所办案民警王保成说:“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派出所已经以刑事案件立案着手调查,监控录像画面清晰可辨,连取款者的对话都听得非常清楚,穿着打扮明显可辨,所以警方希望3名取款男子,看到报道后,尽快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争取受害人谅解,能够从轻处理;同时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举报指认,举报电话029—82521245,和王警官、赵警官联系。”

  市民表示:取走别人钱不道德

  昨日下午6点半,针对 ATM 机里遗忘的卡,是取款还是报警一事,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市民李先生表示,取走别人的钱不道德,如果是我发现他遗忘的银行卡后,我会喊他回来取款,绝对不会昧着良心偷偷取钱,钱都是人们用血汗换来的,不是风吹来的。

  市民王女士称,面对眼前别人遗忘的银行卡,可能我也会心动,但是毕竟不是自己的,要是真的取走别人的钱,我一辈子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我会选择报警。

  律师观点:被警方抓获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下午6点20分,记者采访了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董浩忠,他说:“首先王林的银行卡忘记拔,是一个遗失物,如果捡到的人将遗失物交还给失主,那么就不构成犯罪,针对王林一事来说,如果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交还失主的,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而从事件的整个过程来看,可分为两个罪:一个是诈骗罪,其性质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取款者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投案自首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主动投案的,二是如实交代罪行的),并且积极退赔所取款额,求得失主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董浩忠主任律师说:“除过诈骗罪外,被取走钱事件还可以以秘密窃取定罪较为合适,盗窃罪也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就构成盗窃罪,如果当事人没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公安机关破获后,应依法处罚,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卡是私人所持有,但是钱却是银行的,而在整个事件中,先后有多人取款,有共同的故意行为就构成了共同犯罪。”(三秦都市报)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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