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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高峰时段公共交通领域电梯须专人值守

2012年08月24日 11:3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本市(北京)发布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高峰时段 电梯须专人值守

  昨天,市质监局联合市安监局、重大办、铁路局等单位,召开本市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部署会。会上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自动扶梯和电梯质量管理工作意见》。

  高扶梯设“休息平台”

  本市将通过“抓源头”,从电梯设计、采购等环节严把质量关。

  市质监局表示,轨道交通电梯设计选型应以客流预测报告为依据,市规划委在总体设计审批中,应将电梯选型列入重点审核内容。用于轨道交通项目的电梯,必须是经型式试验合格的定型产品,电梯型式试验测试产品,不得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同一条运营线路电梯的采购,尽可能选用同一电梯品牌,利于维护保养。

  此外,对于今后新建电梯将尽量设置“休息平台”,将“直上青天”改为“拦腰砍半”,减少每部自动扶梯的提升高度。对于提升高度较高的自动扶梯,应在其上下端预留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位置。

  制造单位“终身负责”制

  对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将实行制造单位“终身负责”制。制造单位负责电梯的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并在电梯投入使用后,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针对目前约半数维保单位为非厂家维保的情况,特别要求与制造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对于非制造单位的维保,必须取得由制造单位的技术确认。对于制造单位未“授权”的维保单位,在现有合同到期后,将一律不得从事维护保养工作。

  对于维保不到位等情况,必要时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遇客流高峰专人值守

  本市目前地铁线路共有电梯2千余台,其中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约1500台。

  针对公共交通领域电梯使用负荷重、运行时间长、客流集中等特点,本市将采取一系列特殊管理措施应对。如每日开启时进行试运转,电梯运行时定时巡检等。

  市质监局表示,在遇到客流高峰时段,要求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应对。对于客流过于集中,超过电梯额定工况要求时,及时采取限流措施。

  推广物联网“全程监控”

  市质监局介绍,到2015年,本市电梯力争全面推广应用电梯物联网技术,实现所有电梯“实时监测”。届时,从日常维保到应急处理,所有环节将一目了然,有利于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预防事故发生。

  据介绍,目前本市已完成了1501台电梯前端采集设备安装,9月,东城2000部试点电梯物联网监测系统将进行测试,明年底在公共领域推广。另外,电梯物联网同步13项技术标准草案已全部完成,其中两项标准力争纳入国标,成为强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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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使用单位

  需成立应急小组

  针对“7·21”特大自然灾害对电梯造成停运等影响,市质监局昨天发布了最新制定的《突发自然灾害电梯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城市内涝灾害)。意见指出,城市发生内涝时,电梯使用单位应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

  受“7·21”影响,市质监局共接报受损停运、需政府提供技术支持的电梯255台。目前已全部恢复启用。

  根据意见,城市发生内涝灾害时,本市各电梯使用单位应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小组,应急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并具有对内涝风险的防范意识,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发现紧急事故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记者 邹乐)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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