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江里放生近千尾鱼 刚走电鱼者就开工(图)
昨天上午11点左右,数十名市民在桃花江岸边放生了近千尾鱼。可放生者刚离开,就有三四条竹筏开始在江中电捕放生鱼,数百鱼儿遭殃。
当天上午,徐先生和朋友在市中心附近的菜市里,花了1万多元买来黄鳝、鳅鱼、鲤鱼等近千条。之后,一行人来到“5号公馆”附近的桃花江岸边放生,徐先生说:“选择这里放生是因为附近水流平缓,环境僻静,有利于这些鱼生存。”
就在大家忙着放生时,徐先生发现有三四名男子正远远撑着竹筏在河对岸“闲逛”,竹筏上能隐约看见渔网等物。当时,在场放生的市民隔江嘱咐说:“这些都是市场上买回的‘放生鱼’,希望你们能给鱼儿留条生路。”
下午1点多,大家看到鱼群游散了,便离开了。
3点左右,徐先生折回岸边,发现不少人撑着竹筏正在江上用电机捕鱼。“被电晕的鱼大片大片浮在江面上,他们一网下去就能捞到十几条,竹筐一下子就被装满了。”
居民李先生目睹了电鱼全过程,他告诉记者说,在江上电鱼的竹筏有三四条,放生的人刚走,那些人就全部出动了。竹筐被装满了就被运到岸边,换上空筐就回到江中继续捞鱼。这些人在江里来来回回近2个小时。“他们大都是附近的村民,在附近河道电鱼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下午3点半,记者赶到现场时正下着大雨,江上只留下一条竹筏还在打捞被电晕的鱼。见岸上来人,捕鱼者迅速将竹筏划走,江面上只漂浮着一些被捕鱼者遗弃的小鱼。
随后,记者将此事向桂林市渔政站进行了反映,值班人员告诉记者说,《渔业法》中有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违法捕捞者将被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在“5号公馆”附近的桃花江流域,该部门已经多次抓获非法捕鱼者,并处以罚款。他承诺,将尽快通知有关执法队员加强巡逻,打击违法捕鱼行为。(桂林晚报 记者陆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