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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大代表撞倒老人事件调查 否认亮证自行离开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1月17日 04: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一个名为《女人大代表驾豪车撞倒老人后亮证离去》的网帖被大量转发及评论。该网帖称,2012年12月29日,广东省湛江市繁华地段发生一起车祸,正在骑电动车前行的老人陈观秀与驾驶汽车的女司机王梅芳相撞。随后,王梅芳在“亮出”市人大代表证后,没有任何表示离开了现场。

  1月1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陈观秀女儿。据她回忆,2012年12月29日事发当天,父亲骑电动车前往她所经营的小店取新买的吸尘器。下午两点多,小陈接到电话,得知陈观秀出了交通事故,被车撞了,地点就在湛江市最为繁华的地段,人民大道与解放路交界处。因为陈观秀已经是68岁高龄了,小陈当时“心情非常紧张”。

  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半个多月,但是双方对现场的描述仍存在一些分歧。

  轿车车主是否前往医院

  据陈观秀女儿回忆,当天下午弟弟和朋友赶去事故现场。下午3点多,她赶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事情发生后,陈观秀被送到这家医院,挂的是急诊。她到医院时,医生正在给父亲拍片。小陈记得,父亲的脚部有些血肿。

  “当时是在做血管的静态片子,我就向医生问了问情况。医生说,肿块压迫了下肢的静脉血管。我问还有没有其他问题,他说还得拍下骨片,看看有没有骨折。”当时,坐在一旁的陈观秀表示,应该没有骨折,因为自己虽然脚很疼,但还可以走路。

  此后,小陈陪父亲在医院等待结果。她记得,当时医生说过,挤压静脉血管的肿块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好,则可能导致下肢没有知觉。“医生当时建议,先抽掉一部分淤血。”她说。

  小陈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不能进行麻醉处理,父亲比较痛苦。“就是在肿起的部位插针。具体抽了多少血,医生那里都有记录。所有的诊断信息都在当天的记录里。”她说。

  小陈说,王梅芳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在医院,至今也没打电话道歉。

  对于在医院发生的事,王梅芳表述的版本与小陈有所不同。她表示,当天事故发生不久后,伤者的儿子就带着一帮朋友过来了。

  “随后,我就让同事送对方去了医院,照了X光、拍了B超,同事还代付了1200元。后来,交警过来了,处理现场后,我又和另一位同事赶到了医院,为对方交了1000元费用,用以留院观察。”她说。

  然而,小陈很肯定地对记者说,2012年12月29日,自己下午3点多到达医院,直至晚上8点多离开医院,一直没有见到王梅芳的身影。但她承认,确有一位王梅芳的同事在医院陪着自己和父亲。

  “当天,加上王梅芳,小车上一共有3个人。后来,是一位姓谢的老师陪我们去医院的,他的态度不错。29号送急诊时,拍片的花费也是他帮王梅芳垫付的。后来,王梅芳还给他打了个电话,大概意思是不用再帮我们付钱了。”小陈说。

  在接了这通电话后,谢老师有些无奈地向小陈表示,自己出门前没带足够的钱在身上。“后来我就说,‘不需要你垫钱,这事与你无关,你夹在中间也说不清楚。接下来的事情,交警说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不能对你提出什么要求,但作为女儿,我肯定要先给我爸治病。’我让他把原话转达给王梅芳。”小陈说。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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