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自食其力改善生活 主动要求退低保
田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2009年因生活困难申请了低保。如今,他努力工作,谈起了恋爱,缴纳了医保和养老保险,还住进了廉租房,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去年12月,田某主动向辖区居委会提出申请,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出狱后,我得到了大家的关心,申请到了低保,现在我能够自食其力,应该把名额留给更需要的人。”昨天,田某对记者说。
19岁那年,田某在一家造纸厂工作时,因交友不慎,跟随他人抢劫。1992年11月12日,田某因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他努力改造,得到了多次减刑奖励,2008年9月28日出狱后和父母住在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一间4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加上身患疾病,日子过得非常艰苦。
2009年,兴庆区玉皇阁北街司法所进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排查时,所长胡翠霞得知田某家生活困难,便辗转联系到正在内蒙古治病的田某。“他入狱时年龄尚小,且服刑时间长,较难融入社会,如果得不到社会关爱,容易再次走向犯罪道路。”为此,胡翠霞劝田某回银川治疗并参加工作,同时向上级领导申请,为其开证明办上了低保。此后,胡翠霞隔两三个月就打电话问候田某,给予其鼓励。在田某看来,每月230元的低保费不仅是经济上的补贴,更是心灵上的安慰。后来,田某开始打工挣钱,自信心不断增强,2012年12月,在其父亲的建议下,他主动申请了退保。
考虑到田某要结婚的实际困难,胡翠霞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还帮他申请到了廉租房。“刚出来时那么无助,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帮助我,真是非常感激。”田某说。(记者 裴云云 实习生 徐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