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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滥发现象调查:三级精神残疾人员获批申办

2013年05月03日 09: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三级精神残疾人员如何“一路绿灯”申领到信用卡?--信用卡滥发现象调查

  信用卡申领、审核、发放应有严格的程序,但是一些银行为了追求业绩、忽视社会责任、风险控制,放松信用卡资信审查和管理,既给客户带来伤害,也不利于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日前,针对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违规向三级精神残疾人员发放信用卡一事,记者展开了调查。

  三级精神残疾人员竟获批信用卡

  深圳市民文某(化名)及其家人没有想到,申请办理信用卡竟惹来一连串挥之不去的烦恼。

  1983年出生的文某是持有残疾人证的三级精神残疾人,长期处于无职业、无收入的状态。2009年5月,文某向深圳建行申请办理龙卡信用卡,他填写的资料信息并不完整,工资收入一栏是空白,但深圳建行仍然向其发放了信用卡。

  由于未按期还款,截至2011年3月22日,文某共拖欠深圳建行信用卡款项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9402.11元。在多次催款未果的情况下,深圳建行将文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付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等费用。

  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一审判决文某败诉,他不服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认为,文某属于三级精神残疾人员,其与深圳建行签订合同属无效行为,因此驳回深圳建行的诉讼请求。

  2009年4月27日,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要严控信用卡发卡风险,认真分析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发卡机构还要对客户亲访亲签,不得采取全程自助发卡方式。谨慎发展无稳定工作、收入的客户群体,从严授信。

  但文件下发不久,5月12日深圳建行就向文某发放了信用卡。

  信用卡“跑马圈地”背后的利益驱动

  对有精神残疾且无职业和收入的申请人,深圳建行却“闭眼放行”,为其办理信用卡,难道不担心风险吗?

  业内分析人士称,深圳建行的具体动因无法获知,但有些银行确实存在一种心理,认为一张信用卡捆绑的是整个家庭,申请人背后还有家人为其买单;此外,发放一张信用卡所需成本不高,但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每个月伴随信用卡而来的透支消费和利息收入等。

  近年来,各家银行发行信用卡如“跑马圈地”。央行公布的《2012年第四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12年第四季度末,全国发行银行卡35.34亿张,环比增长4.2%。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规范信用卡业务管理,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银行依旧我行我素。

  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于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发卡机构要对客户亲访亲签,不得采取全程自助发卡方式。但记者发现,银行在街头摆摊设点,以赠品吸引顾客现场办卡情形非常普遍。

  广州公园前地铁站出口聚集了不少股份制银行的信用卡流动摊点。两三个销售人员支起一张小桌子就可以开展业务,以赠送咖啡杯、玩具公仔、旅行袋等产品吸引顾客办卡。记者注意到,只用填一张申请表、拍下顾客的身份证即可完成办卡程序,当有顾客表示疑虑时,销售人员立即强调办卡不激活不会收取年费,就当是“顺手拿了件赠品”。

  但事实上,各家银行对信用卡的领用约定并不相同。如建设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信用卡一经核发,无论是否激活,甲方(即申请人)均授权乙方(即建设银行)扣收信用卡年费。

  银行切不可罔顾职责“因小失大”

  近年来,银行滥发信用卡引发的各种纠纷屡见不鲜:此前,上海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了北京和深圳两地的信用卡,涉及四大国有银行;南京一名女子冒用招聘者的身份信息办理了300多张信用卡,然后通过自己公司的刷卡机套现等。这些案例均反映出银行在信用卡审核环节罔顾职责,风险控制形同虚设,潜藏着巨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深圳建行在审核文某的信用卡申请时,只需打个电话,或者上门了解即可避免日后的诉讼纠纷。此外,即使不考虑文某是三级精神残疾人员,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因素,在其收入证明一栏为“空白”的情况下,还能顺利通过审核实属“奇迹”。在出现纠纷后,银行考虑的不是自身的失察给客户带来的损失和伤害,而是忙着算计如何讨要欠款、罚息和滞纳金,其社会责任心堪忧。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加强对信用卡发卡前端环节的审核管理其实并不困难,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自身利益,也有助于维护金融安全,也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对此,银行切不可“因小失大”。

  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应当进一步加强针对信用卡滥发问题的管理,对那些在信用卡发放管理松散的银行,建议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严格限制其发卡规模数量,必要时可取消其发卡资格。(新华社记者 王凯蕾)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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