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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女生参加同学生日宴醉酒 被其同学男友强奸

2013年06月03日 10:20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近日,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连续批捕了两起强奸案,受害人均是在校女学生。一起是中专女生参加生日宴酒后失身,一起是独居女初中生被乡邻侵犯。办案检察官向年轻女孩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认识,也不能不设防。

  参加同学生日宴醉酒失身

  今年4月6日晚10时,在陇南武都上卫校的小倩应邀参加同学小美生日聚会。当晚,小倩与大家一起喝酒玩闹至次日凌晨2时,生日会才结束。

  大家陆续离开后,小美的男友岳某发现小倩已经醉得无法自行回校,便与同行男子张某将小倩用摩托车拉到一家旅馆开了房,二人将小倩扶到床上睡下后,张某便出去打电话。

  此时屋内的岳某见小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遂生邪念,乘醉酒不能反抗时将小倩强奸后,岳某向仍在打电话的张某打声招呼就离开了。张某打完电话走进房间,看到小倩衣衫不整,下身赤裸,还在床上安睡,张某便悄悄躺在小倩旁边对其实施猥亵,正在猥亵的时候小倩忽然惊醒,见到眼前的情景立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于是大哭大闹并责骂张某,但一切已经为时已晚。随后,小倩向武都警方报案。

  5月10日,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批捕了岳某和张某。

  独居女生遭邻居侵犯

  18岁的小凤是陇南市武都区一名初三学生。因为学校离小凤的姨妈家比较近,小凤常在姨妈家借宿,时间长了与周围的邻居也都认识。因姨妈家院子较大,小凤一个人住着一间房。今年4月5日,姨妈家的乡邻李某、王某、赵某,借口与小凤聊天合谋将独居的小凤强奸,还威胁小凤不许将此事告诉他人,否则就杀了她,小凤因为害怕对谁也没说。4月13日晚9时左右,小凤找姨妈,看到李某、王某和赵某三人正在屋里看电视喝酒,小凤便将李某叫出来问,得知姨妈不在时便返回休息。见到小凤后,李某、王某、赵某三人又起了坏主意,约定先由李某和王某去小凤的住处,随后,李王两人来到小凤住处叫小凤开门,但小凤没开,后两人设法将门捅开进入房对小凤实施了强奸。两人得逞后打电话叫赵某过来,但赵某未去,李王二人回家。凌晨时分,李王二人又先后来到小凤住处再次实施强奸。4月14日,小凤向陇南警方报案。

  5月28日,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李某、王某和赵某。(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

  检察官说法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连续批捕的两起强奸案,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分析认为,这两案的共同点是:1.受害人是涉世不深的学生;2.受害人与嫌疑人相识;3.受害人主动接近嫌疑人;4.受害人被重复侵害。

  通过这两个真实发生过的案例,办案检察官向年轻女孩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是认识的人,也不能不设防。同时也希望社会、学校可以加强此类犯罪的宣传,告诉孩子何种情形触犯法律,有哪些救助途径,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而一旦发生骚扰事件应立即报案。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樊丽 通讯员 杨永平 闫丽宁)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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