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变卦背后是“拍脑袋”的冲动
“出主意时拍脑袋,做事情时拍胸脯,出事情后拍大腿,最后拍拍屁股走人……”这是公众对近年来全国频频出现的“拍脑袋决策”行政现象的一个形象概括。在肥西新城建材责任有限公司遇到的“搬迁风波”事件中,肥西县政府似乎也有类似的“身影”:县政府一开始兴冲冲地要建公用绿化用地,催着企业快搬迁,却在中途出尔反尔,不再提公用绿化用地一事。结果,新城建材公司成了政府轻率决策的受害者。
政府决策,是慎之又慎的事,每一个决定、每一个规划都会对周边百姓的生活、生产产生影响,若不周全考虑,就急于让“下面”执行,让工程“上马”,等到决策进行了一半再中途反悔,或工程结束后被民众诟病,结果只会劳民又伤财。
2010年12月,媒体报道福建厦门花费上千万元的14个快速公交系统站点已建好1年,却迟迟未启用,只成为城市主干道成功大道上的摆设,积满灰尘甚至变成流浪者的家。一位参与该公交系统站点方案前期论证的规划专家坦言:“从产生想法到拿出方案,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试想,这次肥西新城建材公司的“搬迁风波”背后,肥西县政府建公用绿化用地的决策,背后用了多久时间来论证?有没有广泛听取民意?有没有详细的规划方案?这个决策为何中途停止执行,搁置至今,让被通知搬迁的企业无所适从?
长期以来,论证不足即上马或建了又拆的地方政府“败家”行为屡禁不绝,其根源在于各地领导干部“拍脑袋”。而要遏止“拍脑袋”决策,不仅要制定和完善科学、严格、便于群众参与和监督的决策程序,更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用实实在在的利害关系让决策者明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让“拍脑袋”的决策者得到应有的处罚,让其为自己的失误埋单。
现在,问题已经出来了,肥西县政府以领导调离为理由,无限期搁置此事,这是政府效能低下的典型表现。面对问题,回避不是办法。面对企业的焦急等待,县政府应该尽快“作为”,“搬与不搬”、“赔偿多少”,给企业一个痛快话,让企业尽快找到出路,重新恢复生产。(记者 余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