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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出租车位租期20年 律师:收费业主有权定

2013年06月04日 10:33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左图:小区地面已经规划车位 摄影 晓岩

物业通知无车位不得进入小区。 摄影 晓岩

  小区物业公司将地面上的车位出租,您可能听说过,但一租就是20年,您可能就没有听说过了吧。近日,宽城区上台花园小区的居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业主:

  出租车位 租期20年

  “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将地上的车位都出租出去了,一租就是20年,万一我要搬家了,这钱该怎么办?”3日,在宽城区上台子花园居住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小区物业这样的收费方式,他很不理解。

  据了解,陈先生居住在上台花园B区,以前他将车停在自家楼下,按月缴纳停车费。最近小区里重新划定停车位,收费要一次性交齐20年的,共计两万元。“我的二手车都不值两万元钱,车位却要交两万,这根本就是霸王条款吗?”

  “收这么长时间的出租车位费用,对于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陈先生表示,万一在这期间他们搬家了,或者是小区换物业等特殊情况发生,交的钱还能拿回来吗。”

  小区通知:

  不租车位 业主超时需交费

  当日上午,记者在上台花园B小区门前看到了一则通知,上面写着:……小区业主有特殊情况需要入驻园区,需要在门卫处登记进入小区,不要占用他人车位并按照规定时间内离开小区,如果超过规定时间后未出园区将按照计时收取费用……等字样。

  “咱们小区还有地上车位出租吗?”记者以租用车位的名义咨询了门口保安。据保安介绍,小区确实是出租车位,但车位有限,去报名的很多都是私人关系,因为价格比较便宜,地上车位都出租出去了,只剩下地下车位了。

  租用车位和未租车位业主

  曾经发生争吵

  而当记者走进该小区后看到,地面上规划着很多的车位,并安装安全锁。其中一个停在车位的后侧风挡玻璃上粘贴这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我是这个车位的业主,麻烦您尽快将您的车开走,因为我们也很需要……

  “因为很多业主没有租用车位,就随意将车停在了小区内,致使已租用车位的业主没有地方停放。”陈先生表示,因为物业公司出租地上车位的事情,导致小区业主曾发生过争吵。

  物业:

  车位出租是领导决定的

  “我们确实将小区的地上车位出租了,租期是20年,费用为两万元钱。”负责管理上台花园小区的长春市铭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张经理表示,目前,上台花园小区大概有3000多户居民,地下车位一共有600个,远远满足不了住户需求。

  张经理表示,小区地上车位是规划内的车位,因开发商亏欠他们钱款,将地上车位的权属抵账给物业公司,而租期20年也是领导规定的。“一次性收取20年车位费没什么不妥,反而对业主有好处,这个收费很便宜。”张经理说,如果出现意外情况,车位可以转让或者出租他人,也可以交回物业,业主不必担心费用会打水漂。

  “地上车位的出租原则是小区内业主优先,购买车位时要拿产权证,而且不对货车、三轮车等出售,只针对小区内的轿车。车位重新规划,会严格管理,并安装安全锁等。”张经理表示,因部分业主对出租车位有意见,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目前,他们正在与工商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协商。

  如何收取车位费

  业主反响不一

  “20年租期,才需要2万元钱,价格真的很便宜。”“小区地上的部分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怎么能随便出租呢?”对于小区一次性收取20年车位费的事,小区业主反响不一。

  已经租用车位的业主表示,20年两万元挺便宜的,一次性交齐费用,省事了。“这个可以接受,现在车位紧张,每天为了停车,晚上要在小区绕好几圈,如果一次性交费,20年停车不愁,这钱花得也挺值的。” 而另一位业主张先生则表示,停车位可以收费,但一次性交齐她不愿意。“再说,小区停车位属公共部位,应该归业主所有,收取停车费是不合理的。物业公司是在侵占小区业主的权益。”

  律师:

  车位咋收费业主有权定

  针对上台花园小区出租车位,且租期20年的事情,记者咨询了吉林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据其介绍,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业主共有。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进行收费,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双方可以约定收费的年限,而且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张律师表示,而小区中的另一种车位,是开发商在开发建设时就已经建设好的车位、车库,可以由开发商或者物业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供业主使用,收费也是合理的。  (记者 晓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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