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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实行村官任期承诺目标管理

2013年06月04日 16:13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铁岭市出台了《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期承诺目标管理办法》,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实行任期承诺目标管理,以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履职行为。

  据了解,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承诺目标包括基础工作目标、个人承诺目标两部分。其中基础工作目标是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由乡镇党委、政府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统一制定村级共性工作目标;个人承诺目标是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制定的村级共性工作目标基础上,根据本村经济发展实际,作出的个人承诺目标。这两项目标都按年度分解为年度工作目标,要求3年时间内完成。

  任期承诺目标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产生,同时要经过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签订责任书,明确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奖惩办法。承诺目标要利用党务、村务公开栏,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任期承诺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乡镇党委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逐年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薪资报酬和奖惩措施挂钩。

  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要做到“三优先”:优先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先推荐为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优先向上级党委、政府推荐表彰奖励。根据《目标管理办法》,对评为不称职的,由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本人在本村全体党员或村民代表范围内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对连续两次测评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将终止其职务。-记者狄文君报道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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