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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镇政府大院现违建楼房 官方称正在补办手续

2013年06月08日 19: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温州一镇政府大院现违建楼房官方称正在补办手续
温州乐清虹桥镇政府内的4层违章建筑

  中新网杭州6月8日电(见习记者 王译萱)浙江的“三改一拆”行动自今年3月启动至今已有数月,各地的改拆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着。近日,温州乐清市民却向记者反映称,该市虹桥镇政府大院内一幢4层建筑为违章建筑,2008年至今一直未被拆除。此消息一经发布,引发了诸多网友的诸多质疑之声。记者从温州乐清虹桥镇政府党政办证实,政府内的这处4层建筑确实为未审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多年未补办手续是工作上的疏忽,目前已通过规划部门积极补办手续。

  日前,家住温州乐清的市民陈先生向记者表示,在温州乐清的虹桥镇政府,自2008年就建立起了一幢4层的违章建筑,但却一直未拆除。

  随后,记者致电温州乐清虹桥镇政府,该镇政府党政办主任林时强向记者表示,虹桥镇政府办公楼为一幢7层高层平面式建筑,建筑总面积11000平方,1996年投入使用,除此之外,虹桥镇并无其他办公场所。

  关于网友投诉的这处4层建筑,林时强向记者表示,该建筑于2008年投入使用,为政府的附属办公用地。该建筑内,1-3楼为食堂用地,4楼为应急接待用房,的确是一处未审批项目。

  那么,明知是未经审批的项目,为何从2008年至今都未办理审批手续呢?

  林时强解释称,该4层建筑所在地早在1993年时已被征用,用地规划为行政办公附属用房,当时在建设行政办公大楼时,本着节约的原则,镇政府食堂仍安排在老镇原址,到2007年时,老镇食堂已属危房。

  因此,林时强表示,镇政府为不扩大行政办公规模,节省行政支出,决定不在外另行征地,选择在镇机关大院原规划用地上建设食堂。

  记者了解到,3月初,浙江省政府已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在浙江实施“三改一拆”行动的大背景下,林时强也向记者坦言,多年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确是工作上的疏忽,但这处违章建筑符合相关土地规划,目前正在积极补办建相关审批手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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