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大连:8月起“零担”不带运单最高罚款5000元

2013年06月18日 14:49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从事零担货运车辆需随车携带道路货物运单,未携带运单的,将被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

  目前,大连市有零担货运市场8个,其中市内四区6个,金州新区1个,庄河1个。2800余业户从事零担货运,平均每日进入各市场发货、提货的车辆约2000余台,年货运量6000余万吨。

  据介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开发了“大连市道路货物运单管理信息系统”,有运单使用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只需开通“电子运单打印终端”,即可在办公室实现运单的即时打印。此外,该系统还为广大运输业户提供资质认证服务、信息发布服务和诚信公示服务。有发货需求的市民可通过网络择优选择承运人。(记者 赵蕴颖)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