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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儿童坠楼事件:不是每个孩子都能遇上“快递哥”

2013年06月24日 10:44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虽然8名“快递哥”的壮举感动了很多人,但不是所有人都像被救的琪琪那么好运。昨天上午,有网友微博爆料:早上5时,在宁波高新区江南一品小区,发现一具男童尸体,具体死因不明,疑似坠楼。直到上午7时多,孩子的家长还没有出现。

  (6月23日《今日早报》)

  又见儿童悬空、坠亡事故,又是因为父母不在现场!对于儿童的安全,政府、社会以及公众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家长、监护人无疑是第一责任方。遗憾的是,近来发生的一系列涉及儿童的安全悲剧,无一不是由于家长的粗心大意、不负责任造成的。尽管有些时候“托举哥”、“快递哥”的出现会令惊恐中的儿童转危为安,但他人的相助并不能掩盖家长自身的失职。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早已随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通过,随着媒体的宣传报道而越来越为国人所知晓。然而,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国内仍很大程度上流于纸面。一方面,相关法律对于儿童的安全保护仍显得过粗,而在欧美等国,“家长让小于12岁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车内”早已被明确为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家长的监护意识也大多停留在让孩子吃好、喝好、有书读、不挨冻等低层次阶段,尚未精细到“时刻不离”、“全方位保护”的程度。甚至在有些家长的观念里,让孩子独自外出或留在家中,有利于培养其独立能力。这无疑是一种误解,极易诱发各种安全事故。暑假快到了,又将有许多孩子被家长留在家中。但愿这样的情况能因接连发生的儿童悬空、坠亡事故而有所改变,我们更需要各种前置性的保护。(王垚烽)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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