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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鼓励官员下海”,完善细节才可实现初衷

2013年07月12日 14:4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安徽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诸多扶持政策当中,最为抢眼的一条跟公务员相关。新政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务员,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备案后,可以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其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历史上,公务员下海潮,曾经创造了极大的价值。一方面,为行政机构的精简与转型腾出了空间;另一方面,这群人进入市场打拼,也的确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从此角度说,安徽所出台的鼓励公务员下海的政策,无疑是对过往成熟经验的沿袭,其初衷与效果,都值得公众肯定。

  为鼓励公务员创业,安徽方面可谓不惜血本。无论是一次性给予丰厚补偿金,亦或是承诺保留人事关系,一系列的举措,都无疑能产生极大的激励。下海创业到这份上,几乎全无后顾之忧,着实少有。但问题在于,为何此等好事,偏偏临到了,安徽某些公务员头上?官员、商人两者间的身份切换,怎可来得这般轻松写意?

  鼓励公职人员下海,却“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有待商榷的规定,或将诱导“官商两栖”格局的形成。如此这般,官商身份切割暧昧,两类角色难免彼此渗透。然后诸如“以权谋私”、“以公权余热营商”之类的故事,想必又会轮番上演了吧——此类担忧虽无实据,却也并非杞人忧天。

  为了给安徽的该“新政策”寻求合理化解释,很多人将之初衷解读成,“引导旧人退出,激励体制流动”。此一判断,当然很有道理。但从另一角度说,即便要实现行政系统内部人才升级,顺着“绩效考核、优胜劣汰”的逻辑操作,是否更少争议、更为直接呢?与之相比,意图走“鼓励创业”的曲线路数“换人”,既太温情缺乏刚性,也显得耗费弥多成本太高。(相关报道见7月11日《齐鲁晚报》)  □华西都市报评论员蒋璟璟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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