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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实体书店减免税赋是制度好心

2013年07月16日 09:2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将于近期制定对我国实体书店减免税赋的政策法规。

  从2007年至2009年,我国仅民营实体书店就减少了1万家。虽然这种不景气与读书氛围不浓有关,恐怕也与实体书店的成本过高、利润微薄关系密切。

  实体书店目前的税收状况是:提取营业总额的8%上缴营业税、提取营业总额的13%为增值税,还有占利润总额25%的企业所得税等等。书店平均毛利不会超过17%,如果再加上行政管理费、房租,员工工资等,真是“赔本赚吆喝”了。在这种情况下,想让实体书店和新华书店一样,承担起重要的文化反哺和传播责任,就有点不近人情了。因为新华书店 “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等6大税种”。

  在整个社会对文化发展日益重视的当下,我们更应站在开阔的高度认识实体书店,他们不仅是个体经营者,更是毋庸置疑的民间文化大使。我们能为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提供财政支持,对实体书店免费,也契合这种公共文化理念。为实体书店减免税赋饱含了“制度好心”,减少捆绑在实体书店身上的成本负担,让实体书店轻松上阵,经营者才愿意为书香琴韵做出贡献。

  当然,仅仅免税是不够的。经营者应该积极创新,将香港的生活化经营融入书店经营模式,让书店也充满生活韵味。其二,政府还应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落实到位,比如韩国政府规定,网络书店的书价必须与实体书店同步。德国政府规定一本新书上市后,必须先在实体书店销售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在网上书店销售,并对打折幅度做了严格规定。倡导良性竞争,才能让实体书店走出困窘,走向振兴。(耿银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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