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阳光财政”不能光喊没有行动

2013年07月18日 08:49 来源:青岛日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中国政府计划花掉13万亿元。这笔巨款将流向何处?地方政府公务员全年工资福利支出是多少?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的支出又是多少?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今年7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布了《2013年中国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全国289个城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总体很低,即使排名第一的上海市也仅得到178.78分,而满分为400分,没有及格。(7月16日《检察日报》)

  289个城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总体很低,而且没有一个及格。可见,无论是省级还是市级财政,这些有关“钱”的信息,现实中完整、全面公开者寥寥。从官方到民间,“阳光财政”在中国已被喊了很多年,行动上几乎停止不前。

  “阳光财政”不应只是一种口号,而应作为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然而,是什么阻碍了财政信息公开?原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直言:现在各地方公开信息时往往会左顾右盼,尤其是经济总额、财政收入差不多的存在竞争的城市间,会很谨慎公开自己的财政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敢公开,尤其对地方债务和国有企业收支情况,如果公开了,等于给对方亮了家底。公开意味着被监督,说到底,还是不愿意自己的利益受到制约。

  推进“阳光财政”关键要敢于向难题开刀。有关研究报告统计显示,5年来各省拒绝公开的理由中,其中以“国家秘密”居多。众所周知,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如果真是“国家秘密”,当然不能公开,但一些不合理的规定也成了保密内容就显得很不合时宜。因此,尽快理清现行法律中那些不再属国家机密的条款,为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创造必要的条件。

  当今,预算透明已成为全社会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在这种大趋势下,一些规定已成为实现“阳光财政”的绊脚石,必须废止。同时,要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还必须加快修订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切实把权力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有了这个预算制衡机制,才可以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真正实现 “阳光财政”。(文建军)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