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渗水一个月 楼下住户无奈租房住
成都市武阳大道一小区业主刘女士,一回到家中就赶紧打开风扇,朝着厨房屋顶一角猛吹。原来,这个墙角因楼上渗水已发霉。“已经1个月了。”刘女士说。
昨日,记者在刘女士家中看到,因为渗水,浴室天花板和卧室墙纸已有部分脱落;渗水甚至蔓延到了邻近的厨房。“发霉这么严重,只能搬出去。”刘女士说,她和丈夫正考虑要孩子,怕受此影响。记者了解到,刘女士和7楼住户赵女士的房屋均是2010年购入的精装房,双方都没有对房屋进行过改造。
对此,小区开发商代表徐先生说,精装房水管和房屋防水质保分别为2年和5年。时至今日,水管质保已经过期但房屋防水仍在质保期。而维修施工必须从7楼赵女士家进行。因此,开发商将先垫付赵女士一家临时住宿费及渗水处维修费用。再由刘女士、赵女士及开发商共同委托维修公司,在维修过程中确认渗水原因,再划分权责进行相应赔付。但7楼的赵女士认为,物管承诺每天补助的300元生活费,无法维持一家四口人的住宿和生活,加之渗水并未影响到自家,所以赵女士一直没有搬离。为此,物管打算再次约见开发商、赵女士、刘女士以及当地社区进行再次协商。
律师说法
住户有义务配合维修
“7楼住户对6楼住户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了解详细情况后,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说,7楼住户应尽快搬离,配合维修施工及权责划分鉴定。否则,7楼住户与开发商之间因为临时安置费用的协商而拖延时间,造成6楼损失扩大,最后不论责任在哪一方,7楼住户都须对6楼的扩大损失负责。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蒋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