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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女子公交车大便事件:紧急事件司机应学会变通

2013年08月01日 09:0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29日,武汉市551路公交车上,一位中年女子因为拉肚子,数次恳求司机开门放下自己,但司机认为没有到站,按规定不能开门上下客,数次拒绝。结果,中年女子拿着车上的垃圾篓走到后排进行方便,车上顿时臭味难闻。(7月30日《武汉晚报》)

  公交车差不多就是一个微型社会,发生在公交车上的事情,有时候确实能折射出整个儿社会的规则意识、文明程度等。此前,厦门有人从公交车窗处往外小便,引得公众嘘声一片。如今,公交成了公厕,着实让人感叹。

  不过人有三急,女乘客向司机表明了自己闹肚子,却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司机坚守公司规定没有错,但遇到急情、险情的时候,也得有个权宜的考量和选择。考虑到乘客安全第一,不给予开门,不让下车,固然是必要的。可乘客闹肚子的实情,也不能让其“自己忍着”,毕竟真的拉肚子是憋不住的。

  以我个人的观点,当时还是应该尽快靠边让乘客下车。不然拉在车上,其实是个三输的结局:司机被指责不人道、乘客被臭气熏得恶心、方便的女子则丢了脸面。我们或许没有必要对这位女士进行过分的指责,虽然她的行为确实不文明,超出了公共场所的底线;但却是被逼无奈之后采取的下策。所以我们更需要思考一下: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如果再次遇到类似的情况,司乘双方各自该如何处置与应对?我们的规章制度等,又是否需要设计一些特殊情况与紧急事件下的变通办法? 公交司机私自停车上下人,面临的将是公司处罚和交通罚单,那么是否可以参照紧急避险免责规定,有疾病等因素需要紧急下车的乘客用签名、留电话等方式为司机作证,也让司机无后顾之忧。(刘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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