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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40℃以上不得安排户外作业

2013年08月01日 13:23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武汉市应急办部署重申

  防暑降温具体工作

  措施>>>

  武汉市气象部门

  要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防御指引,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

  武汉市建委

  对建筑领域的户外作业人员,高温条件下要严格落实劳动保护规定,37℃以上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40℃以上不得安排户外作业。高温津贴要督促落实。

  武汉市城管部门

  采取切实措施关爱环卫工人,解决他们劳动间隙休息场所的问题。同时要尽力维护市容市貌,特别是及时清理垃圾。

  武汉市交委

  做好交通组织和调度工作,依据高温天气合理安排交通运营,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也要进一步布置。降低公交事故率。

  武汉市卫计委

  组织好各大医疗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严防重大中暑事故发生;开设12320“暑期专家热线”,针对高温天气及高发疾病,安排专家回答市民提问。

  武汉市公安部门

  进行治安管制工作,对散布高温谣言的情况要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和处置;公安交管重点,不仅要解决高温天气下较突出的车辆故障、自燃问题,同时也要注意桥、隧交通保障;天干物燥,消防任务较为复杂,要加强检查和整改,以防重大火灾事故。注意水上救援,防止溺亡事故。

  武汉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供排水要加强督办协调。

  要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减少高温对农作物、畜牧、水产和林业的影响。

  武汉广电部门、人社部门

  要加强宣传提醒警示,宣传防暑降温知识,报纸、手机、电视滚动及时发布高温信息;倡导邻里关爱与企业人文关怀。

  负责检查、解决、研究劳动保护与高温津贴的下发。(记者 梅国胜 实习生 夏施雨)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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