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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卖假药11年获利60余万元 长期服用易上瘾致残

2013年08月01日 15:5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莒县一犯罪嫌疑人销售假药长达11年时间,涉案金额6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主要瞄准经济条件差,身体状况不好的老年人。由于这些老年人承受不起高昂的药费,很容易被这些犯罪嫌疑人推销的“物美价廉”的假药所迷惑。莒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追捕犯罪嫌疑人辛某,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卖假药回家路上被查

  今年4月27日,莒县巡警在莒县城阳镇陈家屯村北路段巡查时,发现一名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其在检查过程中明显慌张。经搜查发现摩托车中有一编织袋,上面标有“风湿关节炎胶囊”和“气喘灵”的字样,但没有批准文号。

  经初步盘查后得知该中年人叫赵某,家住莒县浮来山镇马家二十里堡村,刚从安庄镇送完药准备回家。后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对赵某家进行了检查,发现了大量的“风湿关节炎胶囊”和“气喘灵”,还有一种名为“复方咳喘灵胶囊”的药品,经统计累计购入的药品价值60余万元。

  经鉴定,产自莒县的“气喘灵”药品批准文号虚假、无生产批号、未标注主要成分,认定为假药。5月6日,药监部门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后,依法于同日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机关。

  假药有完整购销链条

  经审讯得知,赵某从2002年就开始卖这些药品,按照赵某的记录,近5年来获利高达15万余元。据了解,赵某销售假药案从购药到销售有着完整的购销链条,从河南范县、我省菏泽巨野县、郓城县到莒县各乡镇,存在不少上家和众多的下家。

  在调查中发现,购买这些假药的多为一些家庭贫困而又身患疾病的老人,由于家里承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便买这些便宜的“特效药”。在服药者中,有一位家住莒县夏庄镇薛家湖村的李姓老人,今年74岁,据其家人反映,他患有哮喘,用药近半年,曾因过度消瘦、精神萎靡上医院检查过,医生当时称可能与使用“复方咳喘灵胶囊”有关,怀疑药品中含有激素类药物成分,长期服用严重危害健康。

  长期服用易上瘾致残

  接到药监部门报送的材料后,莒县检察院发现此案嫌疑人行为恶劣,且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遂提前介入侦查。

  据赵某交代,提供药品者大都为河南等地的外地人。但经侦查发现,一名叫“老蓝”的人为县百货大楼下岗职工,真名叫辛某,平时的职业是出租车司机。他利用开出租之便,向包括赵某在内的多名嫌疑人提供了大量“复方咳喘灵胶囊”和“风湿关节炎胶囊”,业务辐射莒县、沂水等周围区县的多个乡镇。

  辛某称,他卖给赵某的药品是从河南范县风湿哮喘病诊疗中心购买,虽无生产批号,但标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经药监部门联系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证实辖区内无“范县风湿哮喘病诊疗中心”,该“风湿关节炎胶囊”和“复方咳喘灵胶囊”未经国家批准,是假冒药品。

  据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复方咳喘灵胶囊”和“气喘灵”这两种假药成分大致相同,含有大量不得检出的茶碱。“风湿关节炎胶囊”含有大量不得检出的醋酸泼尼松、布洛芬、吲哚美辛。这些成分短期服用对病情有较好的缓解作用,但长期服用极易产生依赖性,加重病症,并可能有成瘾、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

  莒县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销售假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追捕犯罪嫌疑人辛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赵某与辛某贩卖的假药包装非常粗糙。

  本报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刘挺 于守东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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