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山村离婚案件:闪婚闪离埋下隐患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离婚纠纷愈发普遍。山区近年离婚案件数高居不下,金寨县人民法院2010年审结320件、2011年审结361件、2012年审结356件,每年均占当年审结的民事案件近三成。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理由无一不是“感情破裂”,办案法官分析有六大成因。其中家庭暴力位列之首,其次是“闪婚”。
家庭暴力引起离婚。山区一些家庭中,传统思想还占据主要地位,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丈夫认为打骂自己的老婆、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行使家长权的表现。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间,以男性施暴为主。有因一方有外遇的,有因家庭琐事的,有因性格不合等,加之一方或双方道德修养差、法制观念不强,动辄以拳脚相加。随着妇女经济逐渐走向独立,在家庭中对丈夫的依附地位也发生改变,一些长期饱受不幸婚姻折磨的妇女不再逆来顺受,敢于通过离婚来摆脱婚姻桎梏。
“闪婚”引发“闪离”。山区外出务工青年农民大多处于恋爱、结婚的黄金时期,由于诸多条件的制约,他们只能在家乡寻找伴侣,从而使“闪电式结婚”十分普遍:一是有的在家时间少,常年忙于打工,第一次见面,第二次就结婚;二是有的农民工由于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只要碰到基本认可的对象,就急于结婚,婚前了解甚少。婚姻基础薄弱,婚后不久即离婚,农民工离婚低龄化现象逐步突显。
家庭琐事引起离婚又一重要成因。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大,夫妻极易因子女教育、处理与配偶父母关系不当及家庭中释放负面情绪等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夫妻失睦到不可调和地步时,家庭也就分崩离析。
另外,违法犯罪、婚外情、重男轻女,也是夫妻俩分道扬镳的原因。(刘扬 通讯员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