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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砍伤住院 有人付钱却无人承认行凶

2013年08月05日 13:43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8月3日,贵州籍女子张女士右手包着厚厚的绷带,向笔者叙述自己及朋友许某在钦州被人砍成轻伤的经过,蹊跷的是,两人住院治疗的医药费有人支付,而将他们砍伤的行凶行为却无人“埋单”。钦州警方表示,目前已立案,案件仍在侦办中。

  张女士介绍说,今年6月29日上午,她和朋友许某一起,和与其有矛盾的男子范某约谈。到达范某居住的小区门口时,两人突然遭到和范同行的一名女子持刀砍杀。张女士及许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警方赶到现场时,行凶者已逃离。

  张女士说,去年7月她从贵州来到钦州居住,被骗入传销组织,耗掉了自己60多万元的积蓄,也在期间认识范某,由于范某等人要“发展”她侄女加入传销组织,她坚决反对,但对方仍多次通过电话骚扰其侄女,即与范某等人发生矛盾,所以她就与范约谈解决,不料却被砍伤。

  笔者见到张女士时,除了她的右手掌仍缠着厚厚的纱布,手臂、膝盖还有多处伤痕。张女士提供的住院材料显示,她全身多处锐器伤。张说,这些伤痕全都是6月29日被砍所致,与其同行的许某,身上也被砍了两处。她们住院后,范某提出,如不让警方介入,他就付清所有医药费,否则不予支付。张女士被迫妥协,就没有报警。两人的医药费1.2万多元,范某也已全部结清。

  7月8日,张女士出院后向警方报案。7月29日,范某被钦州市公安局南珠派出所控制,次日,警方以参与行凶证据不足为由释放范某。

  8月3日下午,笔者分别向南珠派出所和钦南公安分局求证。警方证实,事发当天确实有人报警,但警员赶到事发现场时,现场已空无一人。钦州警方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范某参与行凶。

  张女士和许某分别对伤情进行的司法鉴定已有了结论,均构成轻伤。张女士最大的心愿,是警方能尽快将行凶者绳之以法。

  目前,钦州警方已经立案,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中。(周隆富)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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