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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婴儿被拐卖追踪:产科主任称不知有没有责任

2013年08月05日 20:5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8月5日,在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内,被拐婴儿的母亲怀抱失而复得的孩子泪流满面。当日,陕西省富平县警方将一名被拐婴儿交到其父母手中。富平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杨建龙说,相关DNA检测结果显示这名婴儿确定为来国峰夫妇的孩子,DNA检测结果的正式文书将随后送到。 新华社记者丁海涛 摄
8月5日,在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内,被拐婴儿的母亲怀抱失而复得的孩子泪流满面。当日,陕西省富平县警方将一名被拐婴儿交到其父母手中。富平县刑警大队大队长杨建龙说,相关DNA检测结果显示这名婴儿确定为来国峰夫妇的孩子,DNA检测结果的正式文书将随后送到。 新华社记者丁海涛 摄

  从一名“白衣天使”到贩卖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张某在即将退休之际,陷入了人生的黑洞——她把新生婴儿抱出产房,卖给跨省贩婴团伙。更发人深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她的犯罪行为竟然实施得相当顺利。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竟称“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责任”。

  失德医生欺骗家长“从胎里带的病很难治”

  凭借医生在患者心目中的“权威形象”,张某依靠“一面之词”,轻易地蒙蔽了来国峰一家人。

  来国峰是富平县薛镇村村民,他的妻子董珊珊历经十月怀胎,7月15日来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待产,董珊珊之前的孕检就在这家医院。这家医院的产科副主任张某是他们的“熟人”--来国峰父亲来天祥的小学同学。

  来国峰说,7月16日下午6时许,一位医生拿着检查单告诉他,他妻子可能感染梅毒,并问他要不要转院。考虑到妻子已临产,来国峰没有选择转院。

  7月16日晚7时许,董珊珊进入产房。来国峰说,从妻子进入产房到生下孩子的两个多小时,张某曾出来告诉他,董珊珊是乙肝“小三阳”,又有梅毒,建议不要这个孩子了,因为孩子生出来后会危害社会,也不能上学。“她也给我爸我妈做思想工作,说这孩子不能要,从胎里带的病很难治,治不好。”

  当晚孩子出生后,张某对来国峰说,同意把孩子“处理掉”的话,不让抱回病房,也不让抱回家。来国峰无奈之下表示放弃孩子。张某还告诉来国峰,她找个老头把孩子埋了。当晚,来国峰外出买东西返回医院时看到张某抱个孩子,但是因为“知道孩子保不住了,就没有多想”。

  从7月16日晚开始,来国峰一家就开始怀疑孩子是不是真有病被处理了?埋到哪里去了?针对来国峰一家“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要求,张某不予理睬。

  为了查清真相,来国峰后来带妻子到富平县人民医院,检查是否得了梅毒和乙肝,结果却是阴性。得知被骗的来国峰一家人,于7月19日报警。随着警方侦查,这起让人震惊的产科医生涉嫌参与贩婴案件才大白于天下。原来,17日凌晨3时,张某就在家中把孩子卖给了从山西赶来的贩婴团伙。

  如果不是来国峰夫妇的“较真”,张某涉嫌参与的跨省贩婴行为可能还会隐藏更长时间。

  已接到群众6起报案称遭遇相似

  半个多月来,来国峰的儿子被拐卖到河南,8月4日被警方解救,8月5日上午才幸运地送回到母亲身边。儿子失而复得,来国峰一家人喜极而泣。

  目前,富平县妇幼保健院还在配合警方调查,院长和两名副院长已被免职。记者采访时发现,这个案件并非偶发事件。截至8月4日,富平警方已接到群众报案6起,他们自称遭遇了与来国峰一家相似的经历。

  4日,富平县薛镇韩村村民杨秋棉告诉记者,她和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张某是中学同学。2006年9月,她的儿媳早产,也选在这家医院。孩子出生体重三斤八两,身体状况不好,放进了保温箱。出生第5天,张某建议她不要治疗了,治好了也是残废,劝她放弃这个小孩,杨秋棉一家接受了建议。

  对于多起群众报案是否都涉及拐卖婴儿?是否与张某有关?警方还将进一步调查。但医生接受家属“授权”就可以私自处理婴儿的情况,的确多次出现。陕西省卫生厅表示,这一事件暴露出医疗机构管理上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

  医院没有相关规定,医生没有相关概念

  在很多人看来,即使是医院的仪器设备,医护人员若要带出医院,也要履行相应的管理程序,何况带出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但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并没有相关规定和执行流程。本应医院作为一个集体,通过各个环节组成的链条来管理新生儿的流动,结果轻易地就变成了张某“一个人”管理新生儿。

  据了解,事发当晚,产科还有3名护士当班,但很多医护人员的头脑里甚至没有相关的防范概念。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说,他们此前对张某的行为确实没有发现蛛丝马迹,“我们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责任”。

  而在一些大医院,相关的规定非常严格。记者在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等医院了解到,孕妇分娩顺产时家属可陪同;新生儿出生后会马上戴上“腕条”或“脚条”,写上母亲名字;新生儿从产房到产妇住院楼层的交接都有规定程序;新生儿做检查和注射疫苗等都要有家属全程陪同。这样严格的规定,既是保证婴儿安全,防止“抱错”,也更加明确了医院和产妇家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西安某医院做了30年助产士的关芳田说:“对于死婴的处理,医院也有严格的制度,对于家属想抛弃的缺陷新生儿,医院都会想方设法交给家属。这些做法都是医院行为,不会也不应该允许医护人员个人私自处理。”

  而上述这些制度,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都不存在。针对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暴露出的问题,陕西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堵塞漏洞,并立即开展一次医疗安全检查。(记者付瑞霞、陈钢、杨一苗)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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