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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曝出“专供”保障房 面积大大超标

2013年08月06日 15:4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户型三房两厅,建筑面积超110平方米,小区配有地下车库……购房对象仅锁定“市直单位”员工,广东河源近日曝出超标保障房乱象重重。

  近期,多个省市审计报告披露,保障房建设面积超标问题大量存在。在保障房建设资金紧张、供应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这些超标保障房为何“一路绿灯”?专家表示,随着保障房从建设高峰进入分配高峰,如果一些地方解决不好“为谁而建”,将可能误入歧途。

  专供“市直单位”,经适房变“官适房”

  日前,广东省河源市群众投诉,河源的文昌“经适房”项目规定“限购”,要买,必须是“市直单位”干部。

  记者在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的网站上看到,购房资格审核一栏,写明“申请人须是市直单位(含中央、省驻河源单位)职工”。

  原本理应保障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的保障房,缘何变成了专供市直单位的“官适房”?河源市政府住房解困办公室向“新华视点”记者如此解释:河源市的保障房分7个建设主体,分别是市直单位和下辖的5县1区。市政府单独为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安排了专门的经适房项目——文昌经适房,“其他市民的住房困难由区县解决”。

  记者在现场看到,文昌经适房地处市中心区,距河源市人民医院步行不过几分钟。户型是三房两厅,全部是南北朝向的电梯楼。小区还配有地下车库和两层商业裙楼。小区对面就是知名开发商雅居乐的花园小区,从外表上基本看不出两者有什么区别。

  为了遏制部分地区保障房越建越大的问题,真正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而河源市文昌经适房项目共583套,建筑面积已经超过110平方米,接近国家规定上限的近一倍。河源市政府表示,建大一点是考虑当地家庭很多“三代同堂”的民情,属于地方的探索。“使用面积”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按市场价出售,这样做“不应该算违规”。

  “面积超标”四个不显眼的抽象字眼,内藏玄机。这样一变通,通过门槛设限,经适房变成了“福利房”:河源市政府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了经适房的优惠价格,通过混淆国家规定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的界限,又满足了住大房子的欲望,买卖双方看上去还“不违规”,真可谓多赢。

  保障房越建越大 利益输送暗藏猫腻

  保障房建设资金解决困难群众有的尚且不足,但类似河源经适房项目这样面积严重超标的情况,在全国一些地方竟频繁出现。

  海南省审计厅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全省有15736套保障性住房面积超标,套均超面积48.77平方米,超标幅度高达81%!

  广东省审计厅报告披露,2012年广东省60个保障房项目、5222套超标准建设,超标面积125447.44平方米,平均每套超标24平方米,超标幅度达40%。

  动辄超标一半以上,已经很难用“设计误差”来解释,背后难脱“量身定做”的影子。

  某三线城市一名住房保障部门干部对记者说:“我们这样的中小城镇,经适房与商品房价格相差不大,真正困难的保障对象还是买不起,而买得起的人又嫌国家规定的面积太小。要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只能建大一点、建好一点,满足那些买得起的人。”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指出,中央向各地下达保障房建设的套数和面积任务指标,一些地方政府最初感到任务难,后来,“聪明人”从任务中发现了油水,想方设法把保障房变身,保障对象升格为“买得起的人”,建设“积极性”一下子就高涨起来。

  回归解困,保障房杜绝“特供”

  河源市政府对“新华视点”记者最新表示,仅限“市直单位”员工购买不妥,将更改为河源市民都可申请。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安排,整个“十二五”期间要开工建设3600万套。

  如何防止保障房产生新的福利腐败,户型和配套设计确实是关键。针对保障房分配的种种乱象,专家认为,背后的根源大多在于“保障房为谁而建”的问题没有解决好。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福利房”之所以热衷于戴上“保障房”的帽子,成了部分既得利益者自肥的工具,关键是有庞大的利益驱动,必须强化源头管控,公开透明分配,只有挤出保障房中的过度福利,才能回归社会基础保障属性。

  肖俊表示,针对各地频现的经适房面积超标、分配乱象,保障房应该尽量减少产权式住房,严控单套住房面积和超标配套标准,相关的监管与处罚必须到位。否则,再好的保障房政策也会走样。(记者 乌梦达)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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