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4万借他人 伪造假存单搪塞妻子被罚两万元
2013年08月09日 10:03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沂南县村民冯某,瞒着妻子将14万元人民币借与他人,后托人伪造了两张假存单交予妻子,谎称自己已将钱存入银行。岂料,“无知”的妻子却拿着“存单”到银行办理“转存”,导致冯某劣行曝光并受处罚。记者从沂南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生效,冯某因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判单处罚金20000元。
沂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伪造金融票证,其行为妨害金融票证管理制度,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有自首、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决对冯某单处罚金20000元。在法定期限内冯某没有上诉,这一判决已经生效。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