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民满意率低于七成 社区负责人将责令辞职
2013年08月09日 13:4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为了给基层社区减负,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社区(村)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七项规定》,明确取消各类考核评比的台账,让社工们腾出时间为百姓服务。
该规定要求,市各级各部门要求社区(村)参加考核评比的纸质台账一律取消。全面清理、压缩社区(村)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达标评比等。社区(村)要强化居民自治,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推行扁平化、网格化模式,实行上门服务、代理服务、承诺服务。 对社区(村)工作的绩效考核,必须以社区(村)居民的评价意见为主,不得以台账、奖牌、挂牌为评估指标。
对于社区居委会的考核,该规定作出要求,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居民对社区(村)工作满意率低于70%的,责令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辞职;居民对社区(村)工作满意率低于80%且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分别给予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责令辞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
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七项规定的核心,是将社区工作者从应付检查、书面汇报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上门服务或者是想尽一切办法为居民服务,回归自己的本职工作。比如对于高龄补贴,在实际受益人的申请之下,社工将上门服务,直接将钱发到受益人手里。(实习生 田宇宙 记者 仇惠栋)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