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工商部门叫停“小三宣战”广告 已启动立案程序

2013年08月21日 10:2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报纸版面截图

  《南方都市报》昨日AⅡ叠16版登出整版广告,内容是一名为“张太”的女子呼吁“前任张太”放手,这则疑似“小三宣战”的广告引来不少争议,而随后被曝出实为一个化妆品品牌的商业炒作,对此广东省工商局昨晚对外公布查处意见,责令停止发布此类广告。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20日《南方都市报》AⅡ叠16版发布的某专题广告为某产品的商业炒作,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已经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启动立案程序。该局当天下午召集了南方都市报社、广告主和某广告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此类广告并要求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广东省工商部门要求全省媒体自觉抵制类似内容的宣传。

  据一位从南方都市报广告部龙姓业务员处表示,这一整版确实为客户投放的广告。“是一个化妆品广告,本来为7期。”对于广告内容创意,龙姓业务员解释道:“是客户下单自己设计内容、创意和版式的。”对于这个广告的价格,龙姓业务员表示不是自己接的并不清楚。“在那个位置的一个版面的价格是15万元左右。”龙姓业务员称,如果还想做此类广告,只能从正面引导,“不能再出现‘小三’这种字眼。”

  对于此事,中山日报社社长总编辑方炳焯表示,无论背景如何、真实性如何,策划动机如何,一张有影响的报纸借助“小三”概念,隔空叫板,吸引眼球,这不是低俗是什么?传统媒体怎么负担起教化和引领社会价值的功能?看来有些主流媒体已经不屑于自己的身份,迫不及待并且赤裸裸地与这节操碎了一地的年代为伍了。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赵光霞)

【编辑:何敏】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