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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投诉农田里建房 国土部门6次执法未果

2013年08月21日 13:31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决不让其在农田里把房建起来农田里建房,村民们担心今后种田受影响 记者王洪旭摄

  8月19日,万宁市后安镇安坡村委会排沟村的冯先生致电本报反映,有人在他们的农田旁建房,虽然房屋地基是建在邻村的土地上,但在农田里建房子,以后生活排污、雨水等就会影响农田种植。此前,执法部门曾来阻止过,但是停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开始动工建设了。

  19日下午,村民带记者前往建房的地方发现,建房的农田已经没有耕种,上面堆满了空心砖、木材等,在该地基的两边都是稻田。在现场查看时,有四五名工人在现场休息,没有开工,但是没有见到建房的主人。

  在农田里建房,是否经过批准?对此,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李队长表示,今年5月就接到村民举报,国土局就联合后安镇政府现场调查发现,是安坡村委会后安村村民林某飞在排沟村南侧(即金竹前洋处)建房;经调查,林某飞没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用地手续。于是,立即制止,并责令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我们联合后安镇政府执法了6次,他(林某飞)就跟我们躲猫猫,每次到工地就没人了。”李队长表示,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一开始林某飞停止了建筑行为,随后还是悄悄地建,但是村民一发现,就打电话举报。

  在联合执法期间,林某飞曾采取极端方式阻止执法。对此,后安镇镇委吴书记表示,曾多次制止和劝解,并找林某飞做思想工作,但是对方不接受。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建房土地流转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林某飞本人供述,该建房的土地,原来由后安镇后安村委会金竹村村民使用,后来长期转包给他,面积约2.5亩,但是他不能提供土地转包书面材料。林某飞取得该地后,进行填平复整,并种上槟榔树,今年5月上旬,开始建筑地基,准备建房,随后被村民举报。

  李队长介绍,经聘请海南鸿诚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实地勘测,现实际占地1919.7平方米(约2.8亩)。套图结果表明:土地现状地类为水田,规划用途为一般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林某飞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建房,构成了土地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林某飞限期改正,恢复土地原状,复垦复耕。对于村民反映林某飞又开始动工建设一事,李队长表示,此前多次执法都未果,只好随时关注其动态,只要出现土地违法行为就立即派人去制止,坚决不让其在农田里把房建起来。(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洪旭)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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