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1.4万家涉外企业受惠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2013年08月21日 14:4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这将惠及全省1.4万家涉外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要求,作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改革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有关要求、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为宗旨,进一步简政放权、清理法规和简化单证审核。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收支业务均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支原则上可不审核单证,按笔数统计,此类业务约占服务贸易业务总量的88%;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简化、合并相应审单要求,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付汇税务证明改为税务备案;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收入境外存放条件,允许企业集团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省共发生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约19万笔,总额105亿美元,涉及全省1.4万多家企业。政策改革实施后,我省涉外企业单笔对外付汇速度可缩短5-7天,往返于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次数减少2-3次,企业专职业务人员可缩减1-2名,将极大地节约企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记者 张頔 通讯员 刘伟厚)

【编辑:贾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