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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娱乐场所容留吸毒 或被吊销执照

2013年08月22日 09:4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高薇)因容留他人在经营场所内吸毒,中山市凯皇堡娱乐有限公司日前被中山市工商通报,拟吊销其营业执照。

    20日,中山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称该局立案调查中山市凯皇堡娱乐有限公司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经终结。经查,凯皇堡公司容留他人在其经营场所吸毒,于2013年4月9日被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现场查获,公安机关于2013年4月19日对当事人及涉案人员作出行政处罚。2013年7月10日,公安机关发函工商局,建议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部门核实后,认为凯皇堡容留他人在其经营场所吸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拟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凯皇堡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需在收到本告知书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工商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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