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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年长20岁男子长期被家暴离婚 争抚养权失败

2013年08月22日 15:4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幼年时因病导致智力水平不佳,已是李红的一大不幸,本想嫁给年长成熟男获得家庭温暖,不想却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致使其生活道路更是雪上加霜。万般无奈之下,李红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翁源县法院获悉,鉴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许离婚。

  据李红回忆,小时候她因疾病导致智力欠佳,她的婚姻一直是全家人关注的焦点。家人一致认定,如果她嫁给年龄相当的男人,对方肯定会嫌弃她,如果嫁给年龄大点的男人就能得到温暖和疼爱。为此,李红一直都选择大龄男人作为谈婚对象。

  2009年10月,25岁的李红经媒人介绍与年长其21岁的刘忠认识。2个月后,两人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李红跟随丈夫到佛山居住,却发现丈夫并没有婚前所说的房子和巨额存款,不过这些李红都不在乎,但丈夫却威胁她不准对娘家人说出真相,就连李红与娘家通电话也受到限制,丈夫甚至将李红娘家的电话号码删掉,致使李红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

  2010年9月,李红生下儿子,但丈夫依旧不肯李红与家人联系,甚至逼迫李红经常食冷东西和过餐剩物。此后,丈夫因生意不顺,常常责骂李红是扫帚星,凡有不顺心的事就对李红拳打脚踢,致其全身淤血青肿。

  因无法再忍受丈夫的家暴,李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孩子由自己抚养。对此,丈夫辩称,李红属弱智之人,他同意离婚,但小孩必须由他抚养。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关于小孩抚养权问题,鉴于小孩长期随李红丈夫刘忠一家生活,已与刘忠家人建立起感情,且适应了刘忠家的生活环境,因此,判决小孩由刘忠抚养,李红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小孩成年止。 (记者章程 通讯员汪次安)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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