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液氨泄漏拷问危险品安全管理

2013年09月02日 14:5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31日10时50分许,上海宝山区丰翔路1258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翁牌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据上海安监局通报,截至31日14时,事故已造成15人死亡,8人重伤,17人轻伤。(9月1日《南方都市报》)

  稍有化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液氨是一种危险性极高的化学物品,腐蚀性高挥发性强,挥发后形成的氨气毒性很强,一旦被吸入人体,轻则灼伤呼吸道,重则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最终致人于死地。

  正因为液氨如此危险,故而在使用过程中,就必须加强对液氨的管理。具体到翁牌公司,应当做到两点。一是确保设备的安全性。由于液氨本身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因此对于贮存液氨的耐压钢瓶或钢槽、输送液氨的管道,都应当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安装泄漏报警系统。由于液氨极易挥发,而挥发后形成的氨气毒性又极强,因此,阻止液氨泄漏、提醒人员逃生就显得格外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一套自动报警系统。这套报警系统可以自动检测空气中氨气的含量,一旦超过正常值,系统就会立刻发出警报,并且自动切断液氨输送系统的总阀门。就液氨管理而言,这两种措施可谓“双保险”。

  但在翁牌公司内,别说“双保险”了,就连起码的安全管理也没做到。据8月31日参与救援行动的消防人员介绍,事故疑由翁牌公司一个车间的管道泄漏引发的。问题是,裂口绝不可能突然产生,在此之前,为何没能及时发现?除此之外,自动报警系统的缺失,更令事故雪上加霜。试想一下,若是事发单位装有液氨报警系统,在液氨发生泄漏的第一时间发出警报,关闭总阀,就可以将事故损失、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点。不幸的是,一道道安全防线的失守,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当然,对于此次液氨泄漏事故,仅仅怪罪翁牌公司是远远不够的。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液氨这种危险品的安全,包括安监、公安、质监、环保等多个部门,均有管理之责。事故的发生,客观上证明了众多部门的失职。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事故并非个例,仅仅今年一年,从四川的金凤食品厂到吉林的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类似的事故共造成了100多人死亡。

  液氨泄漏事故,无疑是对危险品安全管理的一场拷问。生产企业与监管部门亟需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别再让无辜者用生命为安全事故埋单。(孙曙峦)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