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在全市启动“吃空饷”专项治理行动
2013年09月12日 17:49 来源:石家庄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我市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全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启动“吃空饷”专项治理行动。会上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印发了《石家庄市“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我市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人员范围为2013年6月至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刘晓军指出,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是我市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要求,是促进党政机关提质提效的要求,是保障民生支出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吃空饷治理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立即启动对“吃空饷”行为的专项治理。要按照我市印发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研究政策、理出思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吃空饷”专项治理具体办法。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公平公正、统一标准;严密程序、稳妥推进的原则,明确治理范围,保证专项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核心,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监督作用。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目标责任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确保活动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会上,晋州市作了试点工作经验介绍。
活动畅通举报渠道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银河宾馆)市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19。
联系电话:0311—86137091。
市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联系电话:
0311—87851028。
电子邮箱:sckxjb@163.com。
省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66651396。
清理对象覆盖8类人员
一、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二、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三、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四、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六、已不具备享受遗属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七、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八、其他从财政多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记者 戴丽丽)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