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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实现不用回户籍地即可办“生育登记”

2013年09月23日 14:41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材料不齐全的,不用再回户籍地补办,现居住地可通过网络向户籍地发送《核查函》,核实符合条件可就地办理。昨日,记者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即日起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计生服务窗口可以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

  按《通知》要求,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向现居住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申请,材料齐全的,由现居住地按规定核实无误后现场办结,发放《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按照现居住地受理、户籍地核查,然后再登记办理的流程进行。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最大的不同就是,原来材料不齐需当事人回户籍地补办,现在只需通过网络系统向户籍地核实即可。 刘春梅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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