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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雾霾假”有可行之处

2013年10月08日 13:3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9月25日,沈阳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沈阳市冬季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其中多达十二条的大气污染应对举措,引起公众关注。沈阳将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一旦出现大气严重污染,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望实行员工休假或弹性工作制(据9月26日《辽沈晚报》)。

  雾霾,是我们在发展中尴尬遭遇的“成长烦恼”,也是经济和社会双转型期一段绕不过去的暂时性阵痛。去年以来的大面积雾霾天气,为南北各地公众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也引发了整个社会对环境和健康问题的高度关切。曾在抗击“非典”中闻名全国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多个场合疾呼:雾霾天气对人的危害比“非典”更大!如果PM2.5每立方米增加10个微克,呼吸系统疾病的住院率可增加3.1%,灰霾从25个微克增加到200微克的话,日均的病死率可增加11%。

  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使经济社会实现永续发展,亦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应有之义。然而在抵达这一梦想的路途上,我们还必须直面雾霾、科学应对严重污染天气。从某种角度上看,建立针对灾害天气的预警响应制度,设立“雾霾假”,不失为一条简便易行的权宜之计和治标之策。如何完善这一应对机制,建议有关部门多多汲取民意,从民意中萃取防霾良策。

  “雾霾假”,我看可以有。(涅水缨)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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