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蜈蚣半夜上床咬伤住店游客 酒店道歉并补偿

2013年10月08日 15:12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十一”黄金周,来自湖南的庞先生一家自驾车到桂林旅游,在住宿酒店时意外被蜈蚣咬伤,如此“插曲”让原本快乐的旅行有点扫兴。最终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一家人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补偿。

  10月2日,庞先生一家5口从湖南邵阳自驾车到桂林旅游。出发之前,他们在网上预订了酒店,由于市区的酒店大多“爆满”,庞先生最终选择了一家位于尧山附近的酒店。这家酒店在市郊,紧邻山边,周围也较为荒凉。“当时是觉得位置偏远了一点,但环境不错,价格也适中,自己有车也算方便,于是就定下了。”但让庞先生郁闷的是,他们入住酒店的第一晚,一条蜈蚣悄悄爬上了床。当晚,庞先生夫妻俩半夜被蜇醒,起来一看,竟然有一条蜈蚣,庞先生的腹部及妻子的腿部被蜇伤并出现了红肿。第二天夫妻俩立即到医院处理了伤口。经医生诊断,蜈蚣毒性不大,所以夫妻俩的伤势并无大碍。

  受到惊吓的庞先生夫妇气愤地找到酒店管理人员,要求其进行赔偿。酒店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顾客进行解释并表示歉意。酒店工作人员认为,由于酒店的位置较为偏僻又地处山边,蚊虫难以避免。酒店方只同意退还房费,而对庞先生提出的高额赔偿金额表示拒绝。

  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僵持不下,庞先生将酒店投诉到了工商部门。屏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新实施的《旅游法》,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过调解,酒店向消费者道歉,并表示今后加强防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由酒店为庞先生一家联系另外一家市区内的宾馆入住,并承担房费。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庞先生表示满意。

  采访中,工商执法人员和酒店负责人都表示,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不仅让游客多了更有利的维权“利器”,对于旅游行业商家的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工商部门提醒:一方面,游客在旅游消费时应多了解相关信息,理性消费,尽量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另一方面,作为商家,也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对可能发生的一些安全隐患及时作出提醒,尽量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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