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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动车是否会解禁? 律师称准入不等于通行

2013年10月10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文件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目前未公布)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这是否意味着广州市实施了7年的禁止电动车上牌上路制度将解禁?

  目前,广州市交警部门未对是否解禁电动车上牌上路作出回应。有律师表示,新出炉的《办法》只是准入制度,进了目录可上路,但不一定就能到特定的区域行驶,不等于通行。

  广州市政府近日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的提案时表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交警部门透露,近年来广州市加大了包括电动车在内的“五类车”的打击力度,而所查获的非法上路的电动车绝大多数曾经改装。而按照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对产品的外形尺寸、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标称电压、电动机型号和额定电压等进行非法改装、改型”的电动车也不可上路。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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