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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男女有别医院也不例外

2013年10月16日 13:1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在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设置隔帘或采用屏风隔挡等保护设施,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诊察时,须有护士或家属陪伴……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河南省卫生厅制订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优质服务60条”,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对此,有人认为“明确规定很有必要,可以避免很多尴尬和纠纷”;也有人认为,医生眼里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病人,这样的规定有点“小题大做”。

  在医院里,男医生给女患者诊察当然不是个事情;但是,在某些特殊的科室,做某些特殊的检查,比如妇科检查等等,若由男医生单独对女患者检查,其实也是件蛮尴尬的事情。河南省卫生厅制订的“优质服务60条”,从更高层面对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理应受到肯定。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隐私保护的今天,医院以更多实际行动尊重患者隐私,绝非小题大做。除非我们认为现在的医疗服务仍旧处在非常低级的阶段,否则就没有理由不去重视对患者隐私的保护。说到底,医疗也是一种服务,让患者在一大群人面前讲隐私的病情,让患者在很多人面前做私密的检查,那都是很不人性的事情,会让患者对上医院产生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甚至影响疾病的及时治疗。

  医院当然可以说医生眼里没有男女只有病人,但是在病患眼里,医生肯定是分男女的。更何况,类似不怀好意的色魔医生又不是没有存在过。就像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规定“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一样,对包括存在潜在性侵可能的所有不尊重患者隐私的行为,医疗主管部门也有必要进行强力约束和规范。

  简而言之,就是要将患者真正当人看,而不是当生病的动物看。是人就有感情、有隐私,医院就必须尊重。现在的医院,医疗仪器也许越来越先进,使用药物也许越来越高级,但是细致入微的医疗服务水平,仍有极大的提升空间——这不是无关紧要的“小题”,而是亟待改进的“大题”,必须认认真真地“大做”。(盛翔)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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