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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男童因父母吵架连续遭遗弃 称憎恨父亲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0月21日 07: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从7月开始,父母离婚以后跟着妈妈生活的9岁男孩乐乐(化名),因为妈妈没有时间照顾他,进入一所私立寄宿制学校读书,小小年纪的他开始面对没有父母关爱的生活。

  此前,因为父母的战争,乐乐被遗弃街头,在合肥市的某救助站度过了他人生中灰暗的几天。

  遭遇两次被遗弃

  乐乐的母亲陈明(化名)是安徽宿州泗县人,父亲胡刚是合肥人,在乐乐1岁多的时候,父母离了婚,从此乐乐跟随母亲生活。“只有在孩子两周岁的时候,我妈妈生病照顾不过来,孩子跟着父亲生活了一年。”陈明说,这期间,孩子父亲也曾表示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但陈明并未答应。

  在两人的离婚协议中,曾有对父亲给予孩子抚养费的约定。陈明表示,刚离婚的头两年前夫支付过抚养费,此后,就没再给过。陈明几次讨要,都找不到人。她也曾提出过要求,希望儿子上学的时候能够跟着父亲,在合肥市接受更好的教育,也遭到拒绝。

  矛盾激化后,乐乐遭遇了遗弃。曾有媒体报道,乐乐4次被遗弃,并被送进救助站。

  对于乐乐被遗弃的经历,陈明并不否认,但她表示,之前媒体报道有所夸大,“其实是两次”。

  第一次遗弃发生在去年春节前,那一次起因是陈明去合肥再次讨要抚养费。

  “我听说他要回合肥过春节,就找了过去,可是孩子的大伯说他不在,我一生气就把孩子放在了大伯家。”陈明说,她本来想用这种方式让孩子的父亲现身,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有些意想不到。

  据陈明描述,乐乐的大伯将乐乐带了出去,扔在小区里,是小区的居民把哭喊着的乐乐送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把乐乐送回大伯家没多久,乐乐被再次遗弃,并被派出所送到了当地救助站。

  当接到救助站的电话时,陈明已经回到了泗县。第二天,她把孩子从救助站接了出来。

  第二次遗弃发生在今年7月。那一次仍然是陈明带着乐乐上门讨要生活费,在一番争吵和打骂后,陈明和乐乐住进了乐乐爸爸在招待所开的房间里。

  第二天,仍然有怒气的两个人继续争吵,并一直吵到了法院,把乐乐一个人留在了招待所。在吵闹未果之后,陈明赌气离开合肥,按照她的说法,“他爸爸总不至于把孩子扔了吧。”

  但遗弃还是发生了。

  陈明走后,乐乐爸爸也离开了法院,但他却并未到招待所去接孩子,乐乐被再次送到了救助站。

  接到救助站的电话,陈明并没有立刻去接孩子,而是打电话给乐乐爸爸。

  “我让他把孩子接出来,他不去,还说‘小孩的抚养权在你手上,小孩的死活与我无关’。”陈明说,她自己也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到救助站接回乐乐,但她强调自己并不是不想去。

  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公益律师姚炜耀了解的情况并不像陈明描述的那样。一直专注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姚炜耀知道了乐乐的事情,打算对乐乐母子进行免费的法律援助。

  “我跟派出所和救助站了解过,当时孩子母亲是明确拒绝接孩子的,而且还说了‘谁爱养谁养’之类的话。”姚炜耀说。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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