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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通知书夹带广告 知情人:邮政局为创收

2013年11月13日 09:05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交通违法通知书夹带广告知情人:邮政局为创收
交通违法通知书里的广告是邮政局为创收夹带的。

  新闻追踪

  交通违法通知书咋还夹广告?

  一位自称了解内情的市民致电晚报

  近日,市民刘先生接到了郑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称市交警支队)寄给他的一张交通违法通知书。让刘先生感到不解的是,这个违法通知书内,竟还有一张房地产的广告宣传彩页,这让刘先生很纳闷。

  10月31日,本报以《交通违法通知书咋还夹广告?》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前日上午,市民郑先生给本报来信称,市交警支队出了钱还为郑州市邮政局背了黑锅,实在冤枉。

  市民:交通违法通知书内

  夹有广告页

  10月30日上午,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称,他收到了市交警支队寄给他的交通违法通知书,里面夹有房地产广告页,广告背面是一封《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内容是如何安全和文明驾驶车辆。

  刘先生质疑:在这么严肃的信中,夹带广告是不是有利益关系?

  半个多月前,刘先生开车经过北环时违章,几天后,他收到了市交警支队寄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刘先生随手撕开了信,没想到的是,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一张某房地产新楼盘的推广广告。

  “看到这张广告,我第一感觉,是不是有人“山寨”了交警支队的违章处理通知单?想用这种形式来做广告。我再打开这张广告,里面还真夹着一张盖有‘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公章的违章处理通知书,通知我依照违法内容,到交通违法处理点去交罚款。”

  此事发生后,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解释:“在违章处理通知单里夹带广告是绝对不允许的”。当记者想知道更多信息时,这位民警介绍,他要仔细了解寄这些通知书的具体部门,才能清楚这件事的情由。

  知情人:为创收,邮政局账单部夹带广告页

  前日上午,读者郑先生来电称,他知道交通违法通知书里夹广告这件事,他替交警抱不平。

  郑先生说,他有一个在市邮政局工作的朋友,曾告诉他交通违法通知书里面夹带广告,是市邮政局的“账单部”为了创收私自夹带的,“他们认为,有车的人都是收入高的人群,同时也是买房子的潜在优质客户,所以,邮政局账单部就对外招商(重点是房地产开发商),哪位邮政工作人员承揽了这项业务,还可以得到至少10%或者更高的提成,因这些信的邮寄费用,不用房地产开发商出,都由市交警支队支付了”。

  “就连市交警支队支付的每封‘交通违法通知书’的邮寄费用,也有提成,因为市邮政局本身有规定,谁揽的这个业务,都有10%的提成给予这位业务人员。”郑先生说。

  “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看了这篇报道,老百姓还以为是市交警支队在这些违章通知书的信上做了手脚,其实不是。我感觉市交警支队出了钱还为邮政局背黑锅,实在太冤枉。”郑先生说。

  市交警支队:已经责成邮政局纠正问题

  前日上午,郑州晚报记者赶到经八路郑州市邮政函件局,邮政局账单业务部就在这里。

  在一层的一大间办公室里,几位工作人员正忙着整理函件。

  问及想在信件里面夹带广告页面时,这里工作人员都沉默,不愿解释。

  记者再次与市交警支队联系,对此事知情的民警告诉记者:“我们交警支队委托邮政局向违章司机寄出交通违法通知书,所有的寄信费用都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给邮政局划拨,他们工作人员负责把违章通知书,装进信封并寄给每位违章驾驶员。”

  这名交警介绍说,邮政局里有人可能与房地产公司有广告业务,于是想了这个办法:在网上下载了一封《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在信的背面加印上房地产公司的广告。“他们没有征得交警同意,就把广告随着违章通知单装到信里寄出了,看到媒体报道后,我们很吃惊!立即与他们交涉。”

  这名交警介绍,邮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赶到市交警支队,向他们解释和道歉。

  “他们没有征得交警支队的同意,私自夹带广告页,我们已经责成他们纠正问题了。”

  律师:夹带广告损害行政处罚的严肃性

  前日下午,记者多方努力,联系上市邮政局新闻宣传部门。

  该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据她了解,市民投诉的违章通知书内夹广告的事,其实也不全是广告,“这封信内共有两页,一页是违章通知单,另一页的正面是一封致驾驶员的信,让驾驶员们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背后才是房地产公司的广告。”

  这位工作人员称,当时考虑整个郑州都在提倡“绿色出行”,他们的工作人员可能想配合这次出行,想起在信内夹页。这封有致驾驶员信件和广告的夹页是不是产生有相关费用,她并不清楚,还要咨询账单部的负责人。

  等至前日下午5点20分,这位工作人员称,账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太忙,无法接受记者提出的问题。

  对交通违法通知书内夹有广告页的做法,省三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风华认为:一、交警支队的违章处理通知书是政府的一种行政处罚行为,是很严肃的,而通知书中夹带广告是一种涉嫌和商业利益捆绑,很不严肃;二、信件产生的费用本由财政拨付,这个广告是搭了政府行为的顺风车,让政府行为捆上了商业行为,影响了交警部门和政府执法部门的形象,损害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三、房地产公司一定支付了相关广告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因为搭别人的顺风车而由邮政局获得,这在民法上叫不当得利,谁获得这种利益都不合适。(郑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富盈 实习生 赵龙翱 文/图 线索提供 郑先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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