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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治理“车轮腐败”最好做减法

2013年11月15日 10:56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在中央“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要求下,各地各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经费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唯独公车消费成为“刚性”支出,居高不下。像深圳市,日前33个政府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公车消费仍是“三公”经费中的“大头”,有的单位占比高达95%,只有两家单位占比控制在了三成以下(11月12日《深圳商报》)。像青岛市,11月11日财政局公布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全市市级预算部门共使用“三公”经费预算4.62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7亿元(11月12日《大众日报》)。

  199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规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2011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但现实情况是,不仅很多地市级(厅局级)官员配有专车,而且县处级甚至科级干部也有固定用车,有的官员还配有两辆车。这使得公车超标、公车私用成了普遍现象。

  可以说,公车私用是“享乐主义突出”的典型表现,公车超标则是“奢靡之风严重”的最好注解。在笔者看来,治理公车腐败的最有效手段是,落实公车配备规定,大规模削减公车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专车;对超规格、超数量配备的公车不仅要收回,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据了解,绝大多数国家对公车的配备及使用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一般只有内阁部长才可以配备专车,且仅限于执行公务。像韩国首都首尔,有1000多万人口,但2007年公车控制在47辆,只有几名“市领导”有4辆专车。在完成一天的公务后,这些“官车”必须返回市政府并登记就位,绝不许任何人私用。

  减少公车数量,还是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城市空气污染的有效措施。以北京为例,它不是世界上汽车最多的大都市,也不是汽车密度最大的城市,但被称为 “首堵”,与其庞大的公车队伍有很大关系。统计数据表明,北京公车占机动车的比例高达1/4(10月25日《中国环境报》)。韩国首尔市政府曾经大力配备公车,后来为解决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下决心进行公车改革。当市政府的公车减少到47辆的时候,首尔也就告别了交通拥堵。从更深层来说,减少公车数量,还可以达到节约财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抑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完善和强化各种监督管理,固然是治理“车轮腐败”的有效方法,但改革公车制度,必须要做减法,减少公务用车数量才是治本之道。(凌 波)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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