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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促成职工增收还应体现更多技巧

2013年12月02日 13:2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近日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这条被总结为“不加薪就罚款”的条款受到网络热议,除了调侃处罚力度不够之外,更有网友质疑,“这是政府该操的‘薪’吗?”(12月1日《新华每日电讯》)

  张枫逸:网友质疑“不加薪就罚款”的理由,除了处罚力度过轻,“加薪可能支出50万元,不加薪最高才罚1万元”,更主要的是认为,劳动者的工资是由市场来决定的,不是行政罚款就能解决的。尤其企业如果确因经营不景气等客观原因,无法更多地给工人发工资,这显然不应在行政处罚之列。

  武洁:薪资的形成机制,本质上还是一种市场行为。除去可能的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影响,工资的涨跌,主要还是决定于市场上劳动者的供求关系。工资的上涨,根本上还在于市场上是否存在雇主对于劳动者的激烈竞争。

  王传涛:讨好公众,需要一定的经济常识。既不能用不尊重企业老板的方法进行,也不能用违背市场规律的行政干预进行。当下而言,政府管理的方式,正在由单纯的行政干预转向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进行调配,出台“不涨工资就罚款”的政策和思维,就显得尤为暴力。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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