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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款消费惯出霸王条款

2013年12月11日 10:0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禁止自带酒水、消费餐具工本费一元、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包间最低消费××元……如果市民在餐馆看到这些条款,可以拨打12315举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一个月后餐饮企业仍未改正的将被处罚。(12月10日《北京晨报》)

  赞成

  餐饮企业的倒逼利好

  “我花钱我消费,我却没有选择的权力”,多年来,餐饮服务行业出现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不少消费者深受其害。面对整治程度的松紧,这些霸王条款时而明目张胆、“霸气”十足,时而又玩起“隐身术”、“变脸法”,花样繁多,让人防不胜防。这次北京市工商局明令取消餐饮行业霸王条款,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个利好,大家更能直起腰板大胆放心消费。

  这对于餐饮企业同样也是个利好。众所周知,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可以断言,今后公款消费的比例将越来越小。与此同时,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普通大众的消费将成为餐饮企业的主要客源。如何吸引大众消费群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掏腰包”,已成为餐饮企业绕不过的现实问题。现在,餐饮企业面临着经营理念和消费对象转型,谁转得快、转得好,谁就能赢得主动、占领先机。在这种情况下,取消霸王条款显然有利于餐饮企业吸引更多普通消费者,促进他们的转型经营。对于这种倒逼利好,相信多数懂市场规律、明发展态势的餐饮企业会拿出配合的举动。

  从更广的意义讲,取消餐饮霸王条款在利好消费者和餐饮企业的同时,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个利好。以餐馆酒楼最小的收费——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为例,目前全国每年使用量在50亿套以上,按每套消毒餐具1元计算,取消这项收费就能为全国消费者节约50亿元,更不用说酒水消费、包厢收费这些难以用数据衡量的收费了。这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无疑是个实实在在的促进。

  徐娟

  管理部门应充当卫士

  此番北京市工商局向餐饮行业“霸王条款”“宣战”,意义非同一般。毕竟,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还不足,少数消费者单打独斗式抗争,无法撼动“霸王条款”大树。工商等管理部门出手,对商家而言,其压力要比个别消费者维权带来的压力大得多。或许公众并不能奢望公权部门出售可以彻底摧毁“霸王体系”,但至少可以释放出一个积极的信号,促使商家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现实生活中,不仅餐饮业存在“霸王条款”,其他行业诸如银行业、电信业等等都有。各行业商家之所以敢做“霸王”,是因为在他们眼里,消费者不是上帝,仅仅是自己的“虞姬”而已。在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制度里,管理部门应该设身处地为人民服务,充当谋士和卫士的角色。如此,人民就有底气和黑心商家抗争,商家也就不敢嚣张、猖狂,“霸王条款”自然也不会出现。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和坑害消费者行为呈此消彼长的关系。一旦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力度很大,表现得很“强硬”,则坑害消费者行为就表现得相当“软弱”;反之,如果执法部门很“懦弱”,则黑心商家就显得很“抢眼”。黑心商家之所以猖狂和嚣张,钻的就是管理部门监管失位的空子,有的甚至是依仗地方政府和公权部门暗中庇护。监管部门不作为、慢作为,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到侵犯的群众除了无奈,维权还困难,极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北京市工商局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既规范了商家经营行为,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值得赞赏和期待。希望其他行业管理部门也能在各自职能和管理范围内,尽职尽责、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

  谢庆富

  析因

  霸王条款紧盯公款“剩宴”

  这些“霸王条款”,消费者早就熟悉,它们出笼至今,不知道坑害过多少人。也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的钱不明不白地流进了饭店的账户。而为此“无怨无悔作贡献”的当数公款吃喝。一些所谓高档饭店,故意设定并不低的“最低消费”,让消费者使劲儿点菜,以达到最低消费。由于吃的是公款,点多了吃不掉也不心疼。所以“霸王条款”这只苍蝇,最爱盯的就是公款吃喝这个有缝的蛋。盯的结果是必然助推公款“剩宴”,盯出极大的餐桌浪费。所以,狠刹“四风”,有些饭店也是很不乐意的。

  至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开瓶费”、“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等“霸王条款”;之所以照收不误,也因为一些高档餐饮场所有公款吃喝垫底。这才使得“霸王条款”一直“霸”到了今天。

  在一定程度上,有些饭店的“霸王条款”是公款消费惯出来的。取缔称霸已久的“霸王条款”,除了工商部门开列名单,限期纠正。还要有公务接待的组织管理者的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将给热恋“霸王条款”的各类饭店当头一棒。执行好中办、国办的这一《规定》,“霸王条款”或将失去市场。民间餐饮消费,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霸王条款”开炮。

  北京纠正了,全国其他城市的工商部门也应公布“霸王条款”的名录,并予以坚决纠正,在全国范围形成餐饮行业“霸王条款”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并由此及彼地推至其他行业,将违背法律的种种“霸王条款”来一次大清除,将它们扫进垃圾箱。

  印荣生

  延伸

  请先摒弃酒水暴利

  北京工商部门叫停“谢绝自带酒水”,理由是“谢绝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但是,从商家的角度出发,餐饮业就是以经营酒饭来盈利的,如果消费者都自带酒水了,甚至自带饭菜,那商家还怎么赚钱呢?所以,“谢绝自带酒水”虽然屡遭社会诟病,但是,却是存在争议的。比如,有酒店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但要收取开瓶费,这其实是对“谢绝自带酒水”的一种默认。

  那么,商家“谢绝自带酒水”,公众反对“谢绝自带酒水”,其根源在哪里呢?笔者认为,原因其实是秃头顶上的虱子——明摆着,就是因为商家兜售的酒水存在严重暴利,迫使消费者自带酒水来逃避商家宰割。

  我们知道,消费者自带酒水,并不是因为商家的酒水质量不好,也不是种类不够多,而是商家的酒水价格高昂,存在严重暴利,消费者不愿意做挨宰的羔羊,所以就选择了自带酒水,以示对酒店高价酒水的反对。可以说,消费者自带酒水,其实是一种下策,是被迫无奈的。而商家“谢绝自带酒水”,则完全是被暴利冲昏了头脑。

  其实,从保护商家利益的角度出发,“谢绝自带酒水”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商家“谢绝自带酒水”必须保证酒水价格公平,所售酒水不能存在暴利,不能高于市场售价。试问,前去酒店就餐,谁不愿意轻车简从,谁愿意带着大包小包?如果酒店的酒水与市场售价一样,消费者谁还会多此一举自带酒水吗?而商家还会恼羞成怒地叫嚷着“谢绝自带酒水”吗?

  与普通消费者迥异的是,公款消费者显然不会考虑餐馆里的酒贵不贵,而酒水消费在公款消费中所占的比重很大,商家只此一项就可赚取极大的利润。所以,为了遏制公款消费,并让普通消费者心甘情愿买单,首先商家应摒弃酒水暴利。

  池墨

  ■三言两语

  ●司空见惯的不合理,以后不再忍气吞声。好措施只有好执行,消费者在维权时才能挺直腰杆,更有底气。

  ——人民日报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在外吃饭的问题了。

  ——梅可心

  ●为啥不是全国的?

  ——晨曦

  ●我们老家一直都能自带酒水啊。

  ——佟新

  ●霸王条款早就该废除了,不仅仅是餐饮行业,如通讯等关系到民生行业的霸王条款都应该废除。

  ——钟锦绣

  ●钱花得再多,吃得不爽也影响心情。

  ——韩寻

  ●一些餐饮企业因为节日生意太好,设最低消费门槛、收取餐具使用费。这个政策出台得太及时了。

  ——刘思远

  ●为吃饭弄一肚子气得不偿失。

  ——东方秋

  ●如若餐馆依旧延续过去的那种“强势”做法,动辄拿“霸王条款”说事儿,不仅将受到消费者的质疑,而且也将使自己陷入经营不景气的尴尬境地,“关张”、“退市”或许也将成为一种必然。

  ——舒心萍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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