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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扶贫资金为何那么好骗?

2013年12月30日 13:2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12月28日,审计署公告了1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结果。统计发现,有11个县存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的问题;10个县违规支出招待费用于请客、送礼、旅游等,违规总金额接近1110万元;17个县存在各种骗取扶贫资金的事实,总额超过了215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督促边审边改、立审立改,并抓紧研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面对巨额扶贫资金,究竟是审批部门“太傻太天真”,抑或是少数贫困县太“善于”坑蒙拐骗?本该最精明的扶贫资金,怎么就在各种忽悠与啃噬面前少了智商?一边是土豪式滥用扶贫款项,一边是哭穷式骗取扶贫资金。其实,滥用贪腐也好,冒领骗取也罢,本质都是一回事:少数扶贫资金,已然成了不折不扣的“唐僧肉”。

  正因如此,“穷庙富和尚”的故事,在各色贫困县一直不缺令人拍案惊奇的版本。譬如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台前县因豪华办公大楼扎堆而建,且县领导配有“别墅”宿舍引起争议,令人心酸的是,就在紧邻该县府大楼一公里之遥的城镇中学,却有600名学生拥挤在窄小的宿舍休息,环境脏乱犹如“难民营”;又譬如黑龙江省海伦市,明明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著名的“大豆之乡”,近年却一边四处“哭穷”申请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边变相投资近亿元兴建政府大楼,这就像开宝马的住经适房一样,混的是个“实惠日子”。

  论说起来,正如审计专家所言,无非还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分散,统筹管理不够。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有10类专项,涉及7个主管部门,各部门专项之间、同一部门扶贫专项与本部门其他专项之间支持内容存在交叉重复,各环节缺乏有效沟通,经常出现多项资金投入同一项目、同一成果冲抵多项任务的现象。二是扶贫工作权责不够协调,相关监督管理缺失。地方政府承担的扶贫开发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权责不对等,导致省级政府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和具体,县乡政府重资金申请、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造成扶贫工作监管责任不落实。一句话,发钱的不是管钱的,只发不管、乱发不管,贫困县自然不会在权力层面天然清白起来。

  正因为扶贫资金太好骗、太美味,公众应该还记得2012年初,“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一则落款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的LED宣传标语爆红网络。喜大普奔的消息,捎带着揭开了“贫困帽子潜规则”,有人一语道破天机:“贫困县”这顶帽子,瞧上去不好看,戴起来很温暖。可见,扶贫资金用不好、管不好,不仅容易让权力犯错,乃至犯罪,更容易使得“贫困”本身具有某种诡异的惰性偏好。

  扶贫资金为何那么好骗?这个问题其实可以细化为具体的两重追问:一者,在专业审计监督之前,面对扶贫资金上的乱象,发钱的部门为什么愣是不知不觉、成了制度意义上的冤大头?二者,除了明确可以定罪的贪腐之外,啃噬扶贫资金的任何违规行为,只需一退了之、一改了之吗?看得见的权力问责固然重要,看不见的制度转身也不可少。如果扶贫资金常年如牛栏关猫、绩效考核与制度监督始终“不在状态”,恐怕专业审计也难以逆转沉疴累累的猫腻。扶贫资金不能太“弱智”,从审批到监管,救苦救难的钱就该有个锱铢必较的样子。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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